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63 证券简称:沪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9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202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不设监事会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
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登记等所有相关手续,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
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按照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进行必要的调
整。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11 月 1 日公司刊登在指定披露信息的媒体《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
程>及制定、修订和废止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一、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现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苏州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事项如下:
原注册资本:191,813.6273 万元人民币。
现注册资本:192,436.3537 万元人民币。
二、《公司章程》备案
根据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公司调整了《公司章程》中个别条款的
措辞,调整内容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不存
在实质性差异,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调整前 调整后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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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定代表人。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范围:生产单、双面及多层电路板、 范围:生产单、双面及多层电路板、
高密度互连积层板(HDI)、电路板组 高密度互连积层板(HDI)、电路板组
装产品、电子设备使用的连接线和连 装产品、电子设备使用的连接线和连
接器等产品并销售自产产品,从事与 接器等产品并销售自产产品,从事与
本企业生产同类和相关产品的批发、 本企业生产同类和相关产品的批发、
进出口业务,公司产品的售后维修及 进出口业务,公司产品售后维修及技
技术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工业 术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工业机
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住房 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住房租
租赁。 赁。
第一百〇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 第一百〇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
会由 9-12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 会由 9-12 名董事组成(现有 11 名董
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 事),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 1 人。
董 事 会 以全体董 事 的过 半数选举产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
生。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职工代表。 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中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 应当有职工代表(现有职工代表大会
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 选举职工董事 1 名)。董事会中的职
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 工代表 由公司职 工通过 职工 代表大
议。 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
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的公告
二○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