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5-078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土地被收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公
司”、“光明地产”、“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宏冷藏储运有限公
司(下称“申宏公司”)为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资产使用效率,优化产业布
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为响应上海市宝山区大吴淞地区转型开发战略,
将其位于鹤岗路 301 号、安达路 101 号范围内国有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等进行
收购储备。本次收储土地面积合计 34681 平方米,地块内建有有证建筑面积
饰装修、附属物、机器设备、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奖励费等与本次收储
相关的全部费用)。
? 交易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申宏公司与上海市宝山区土地储备中心
(下称“宝山土储中心”)、上海吴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下称“吴淞开发
公司”)、上海市宝山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下称“宝山房屋征收
公司”)签署《国有土地收购补偿协议书》已生效;申宏公司已完成交地相
关工作,并签署《交地验收确认书》;申宏公司已收到土地收购补偿款人民
币 21850.9311 万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其他提示:截至本公告日,土地收购补偿款总额剩余尚未支付部分为
人民币 1150.0490 万元,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先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六次会
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土地被收储
的议案》,同意申宏公司与宝山土储中心(收储单位)、吴淞开发公司(收
储实施单位)、宝山房屋征收公司(委托实施单位)签署《国有土地收购补
偿协议书》,将其位于鹤岗路 301 号、安达路 101 号范围内国有土地及地上
建筑物等进行收购储备。本次收储土地面积合计 34681 平方米,地块内建有
有证建筑面积 31165 平方米、未见证建筑面积 1203.55 平方米,补偿金额为
人民币 23000.9801 万元(该补偿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建(构)筑
物含装饰装修、附属物、机器设备、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奖励费等与本
次收储相关的全部费用)。
本次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收益还原法作为测算估价对象土地价格
的估价方法。建筑物、装饰装修选用成本法作为估价方法,产业用地综合价
值评估结果:评估总价人民币 23000.9801 万元。估值基准日为 2025 年 7 月
是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关于规范国有产业用
地综合价值评估和国有产业用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沪规划
资源〔2024〕480 号)、《关于印发<上海市产业用地综合价值评估技术指引>
(试行)的通知》[沪土估协(2024)12 号]进行测算。本次交易价格依据估
价结果,经双方协商确定,具备公允性,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12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临 2025-074)、(临 2025-075)
。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申宏公司与宝山土储中心、吴淞开发公司、宝山房屋征收
公司签署《国有土地收购补偿协议书》已生效;申宏公司已完成交地相关工
作,并签署了《交地验收确认书》;申宏公司已收到土地收购补偿款人民币
三、出售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土地收储有利于盘活公司现有资产,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
律法规的情形。经公司初步测算,本次收储完成预计为公司 2025 年度增加税
前利润约 1.9 亿元人民币。预计数据仅作参考,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会计
处理和对相关财务数据的最终影响金额,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
准。
(二)交易所涉及标的的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三)交易完成后是否可能产生关联交易的说明。
本次交易不会产生关联交易。
(四)本次交易是否会产生同业竞争的说明以及解决措施。
本次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五)上市公司因购买或出售资产将导致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对上市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需要明确解决
方案,并在相关交易实施完成前解决。
本次交易不涉及上述情况。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土地收购补偿款总额剩余尚未支付部分为人民币
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