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35 证券简称:中重科技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二六年一月
议案一:《关于<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
议案二:《关于<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
议案四:《关于<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
议案五:《关于<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
议案六:《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
议案七:《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5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以下简称“股东”):
为确保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股东会”)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制订本参会须知,请
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维
护股东合法权益。
二、参会股东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应当以维护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请出席现场股东会的股东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场登记参会资格
并签到。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并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除出席
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相关工作
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除会务
组工作人员外,谢绝录音、拍照或录像。对干扰会场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
他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五、出席股东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股
东必须遵守会场秩序,需要发言时接受公司统一安排。股东要求在股东会上发
言,应在主持人许可后进行。主持人可以要求发言股东履行登记手续后按先后
顺序发言。
六、股东在股东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
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时应先报股东名称和所持股份数额。主
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与本次股
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
提问,股东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在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各相关主体对表决情况均负有保密义务。
八、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公司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九、股东、股东代表、委托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
表决权,每一股份对应一票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委托代理人
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选
择一项,以打“√”表示,并签上姓名。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
票、未投的表决票、未在表决票上签字等情形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
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依法计为“弃权”。
十、公司聘请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 月 8 日 14: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6 年 1 月 8 日至 2026 年 1 月 8 日
(3)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
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议室
二、会议议程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一:《关于<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
引和留住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充分调
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
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
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中重科
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
本议案已经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二:《关于<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
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中重科
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
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
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
减或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
宜;
(10)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
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
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
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次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
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
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
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
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
登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
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
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
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四:《关于<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
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
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依据依法合规、自愿参与和风险自担原则,公司制定了《中重科技(天津)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五:《关于<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
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六:《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
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实现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选人;
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
划;
锁、回购、注销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署相关协议;
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
作出相应调整;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上
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员工持股
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
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七:《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陈瀚宁先生为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审议通过。
陈瀚宁先生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任期与其担任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一致。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