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邦安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29 17:08:2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提高远
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积极
发挥董事会对财务报告编制的监控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编
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北京市
证监局及其他主管部门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四条 在每个会计年度末,审计委员会应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
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根据确定后的时间安排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
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
人的签字确认。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
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七条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
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
书面意见。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
会审核。
  第九条 在向董事会提交财务报告的同时,审计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提交会计
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决议。审计委员会形成的上述文件应在年报中予以披露。
  第十条 公司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如确需改
聘,审计委员会应约见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双方的执业质量做出合理
评价,并在对公司改聘理由的充分性做出判断的基础上表示意见,经董事会决议
通过后,召开股东会做出决议,并通知被改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会,在股东会上
陈述自己的意见。公司应充分披露股东会决议及被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陈述意见。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对年审会计
师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达成肯定性意见
后,提交董事会通过并召开股东会审议。如果股东会决议形成否定性意见的,应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改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通过见面沟
通的方式对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了解和恰当评价,形成意见后提
交董事会决议,并召开股东会审议。
  第十三条 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审计委员会成员负有保密义务。
在年度报告披露前,严防泄露内幕消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十四条 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得买卖公司
股票。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
通,为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十六条 本规程未尽事宜,审计委员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规程的修改和解释权归董事会。
  第十八条 本规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盛邦安全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