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业科技: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重组情形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28 17:07:2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
            公司重大重组情形的核查意见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业科技”或“上市公司”)拟通
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向黄强、共青城思凌厚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
思凌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文智、共青城思凌智汇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文盛等 22 名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北京思凌科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思凌科”或“标的公司”)91.69%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本次交易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
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的情形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包括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及上述主体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参与
本次交易的其他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
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亦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
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
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
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
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重组情形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项目主办人:
          刘耿豪         吴耀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通业科技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