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业科技: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28 17: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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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业科技”或“上市公司”)拟通
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向黄强、共青城思凌厚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
思凌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文智、共青城思凌智汇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文盛等 22 名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北京思凌科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思凌科”或“标的公司”)91.69%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本次交易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是否构成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交易系以现金方式购买资产,不涉及发行股份,不存在导致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权变动的情形,本次交易也不涉及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购买资产
的情形。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
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
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
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项目主办人:
          刘耿豪        吴耀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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