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
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8 月 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
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6,191,490.3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I10003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出具《验资报告》
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变更情况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2025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储能锂电池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中尚未使用
的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数据中心绿色低碳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
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源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源科”),其
中公司负责实施数据中心改造,惠州源科负责配套基础件生产。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根据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
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数据中心绿色低碳技术改造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
行合理调整。此次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变更、单个募投项目整体投资金额变更等
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 实际累计投
序号 项目名称
额(调整后) 入金额
合计 52,071.54 15,487.75
注 1:“实际累计投入金额”指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不包括银行手续费支出。截至
现金管理收入并扣除相关手续费)。
注 2:“数据中心绿色低碳技术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
金专户余额为准,超出部分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鉴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且是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根据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存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
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资金在前述额
度和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
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鉴于上述授权期
限即将届满,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鉴于募集资金的使用需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逐步投入,本着股东利益最
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
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在有效期内,前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
(三)投资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
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
案并公告。
(四)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该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风险分析与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收益不可预测;
(二)风险控制措施
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
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的损益情况。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满足经营性资金需求
的前提下进行适当配置,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经营以及募集资金安
全,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资金运作和对外支付造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
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目的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
益水平,提升公司价值。
七、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为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资金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内可以
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
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姚 政 邹九零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