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2025-074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
“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二〇二五年第十七次董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
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
存款、协定存款等现金管理产品。
? 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 亿元(含本数)。
? 风险提示:尽管公司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总体风险可控,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03 号)同意,公司 2025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694,444,444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52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 为 人 民 币 7,999,999,994.88 元 , 扣 除 总 发 行 费 用 ( 不 含 增 值 税 ) 人 民 币
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全部到账,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5BJAA13B0495 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设立
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合计 1,091,841.86 797,951.03
注 1:上述项目中投资建造 2 艘 LNG 运输船船价金额为 47,760 万美元,
折合人民币 343,341.86
万元(美元金额折算人民币金额的汇率,按 2025 年 1 月 17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的美元兑人民币
汇率中间价计算:1 美元=7.1889 元人民币);
注 2:投资总额指合同船价;
注 3: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使用期限、额度
范围内滚动使用。
(三)投资种类及资金来源
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本次发行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现金
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且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
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在批准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品种、投资额度及期限内,授权法定
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
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五)收益及分配方式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
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现金管理产
品,保障资金安全;
同时密切关注和分析产品投向及其进展,如发现存在投资风险因素,将及时介入
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依据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和财务
状况,匹配各项目建设周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
用的情况下进行的,已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不影响公司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
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募
集资金使用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二〇二五年第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批准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现金管理产品,且
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公司可在使用期限、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中远海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