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王: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26 21:16:3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 002724     证券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 2025-096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6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
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技楼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73人,代表股份539,587,4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402%。其中: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953%;
份总数的0.1449%;
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共161人,代表股份3,654,9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473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
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
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39,216,4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2%;
反对320,1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3%;弃权50,82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284,016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89.8501%;反对320,160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7595%;弃权50,820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04%。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鉴于同意的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3以上,故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39,124,7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3%;
反对406,4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3%;弃权56,22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192,316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87.3412%;反对406,460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1.1207%;弃权56,220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82%。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鉴于同意的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3以上,故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39,123,6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0%;
反对406,4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3%;弃权57,32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191,216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87.3111%;反对406,460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1.1207%;弃权57,320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83%。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鉴于同意的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3以上,故本议案获得通过。
决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39,119,6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3%;
反对410,4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1%;弃权57,32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187,216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87.2016%;反对410,460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1.2301%;弃权57,320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83%。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39,203,9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9%;
反对322,1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7%;弃权61,32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271,516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89.5081%;反对322,160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8142%;弃权61,320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77%。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39,120,1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4%;
反对405,9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2%;弃权61,32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187,716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87.2153%;反对405,960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1.1070%;弃权61,320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77%。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39,120,1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4%;
反对405,9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2%;弃权61,32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187,716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87.2153%;反对405,960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1.1070%;弃权61,320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77%。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39,120,1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4%;
反对405,9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2%;弃权61,32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187,716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87.2153%;反对405,960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1.1070%;弃权61,320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77%。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39,123,9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1%;
反对406,1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3%;弃权57,32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191,516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87.3193%;反对406,160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1.1125%;弃权57,320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83%。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39,140,8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2%;
反对389,2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1%;弃权57,32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208,416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87.7817%;反对389,260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6501%;弃权57,320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83%。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39,120,4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5%;
反对391,4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5%;弃权75,52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188,016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87.2235%;反对391,460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7103%;弃权75,520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62%。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39,254,4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3%;
反对275,6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1%;弃权57,32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322,016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0.8897%;反对275,660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7.5420%;弃权57,320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83%。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鉴于同意的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3以上,故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集人资格,审议议案及其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海洋王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