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长虹华意 公告编号:2025-071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26 日(星期五)上午 10: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2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限公司会议室。
(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公告。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6 人,代表股份 256,807,75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7.50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215,069,93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1.405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3 人,代表股份 41,737,8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948%。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0 人,代表股份 42,068,573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4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330,75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48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3 人,代表股份 41,737,8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948%。
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以现场方式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次会议现场
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第 5、6、7 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回避
表决,其所持有股份(212,994,972 股)不计入该议案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2,800,2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395%;
反对 3,357,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73%;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25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061,0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7.9802%;弃权 65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60%。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1,931,1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011%;
反对 4,224,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50%;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25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191,9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0.0421%;弃权 65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01%。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3,221,2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034%;
反对 2,922,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80%;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482,0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6.9469%;弃权 66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86%。
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2,118,0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738%;
反对 4,688,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56%;弃权
总数的 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378,8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1.1443%;弃权 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6%。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877,5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0180%;
反对 3,283,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938%;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1.48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133,3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7.8045%;弃权 65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99%。
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939,0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8760%;
反对 4,473,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095%;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91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194,8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0.6328%;弃权 40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25%。
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939,0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8760%;
反对 4,473,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095%;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91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194,8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0.6328%;弃权 40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25%。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3,233,7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083%;
反对 2,921,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78%;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25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494,5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6.9457%;弃权 65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01%。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3,235,1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088%;
反对 2,92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79%;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25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495,9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6.9462%;弃权 65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63%。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3,020,8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254%;
反对 3,135,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11%;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25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281,6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7.4544%;弃权 65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75%。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3,240,7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110%;
反对 2,916,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57%;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25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501,5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6.9331%;弃权 65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6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常晖、娄晓丹
(三)结论性意见: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