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公司简称:雅创电子
股票代码:301099
独立财务顾问(如有):
是否存在该事项
序号 事项 备注
(是/否/不适用)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
资助
激励对象合规性要求
是否包括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
员工,如是,是否说明前述人员成为激励对象的必要
性、合理性
是否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是否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是否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
激励计划合规性要求
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
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的 1%
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
及外籍员工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已列明其姓
名、职务、获授数量
为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
定
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完整性要求
(1)对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逐条说明 是
是否存在上市公司不得实行股权激励以及激励对象
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说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会否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 是
范围
(3)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及占上市公司 是
股本总额的比例;若分次实施的,每次拟授予的权益
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设置预留权益
的,拟预留的权益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权益总额的
比例;所有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
股票总数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及其计
算方法的说明
(4)除预留部分外,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 不适用
理人员的,应当披露其姓名、职务、各自可获授的权
益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其
他激励对象(各自或者按适当分类)可获授的权益数
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量的比例;以及单
个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
授的公司股票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1%的说明
(5)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是
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归属安排,股票期权的授权
日、可行权日、行权有效期和行权安排等
(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是
及其确定方法。未采用《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十
三条、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方法确定授予价格、行权价
格的,应当对定价依据及定价方式作出说明,聘请独
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对股权激励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有
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相关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
的合理性、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
影响发表明确意见并披露
(7)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拟分次 是
授出权益的,应当披露激励对象每次获授权益的条
件;拟分期行使权益的,应当披露激励对象每次行使
权益的条件;约定授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未成就时,
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如激励对象包括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应当披露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绩效考核
指标;披露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绩效考核指标的,应
当充分披露所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公司同时
实行多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后期激励计划公司业绩指
标如低于前期激励计划,应当充分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8)公司授予权益及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程序;当 是
中,应当明确上市公司不得授出限制性股票以及激励
对象不得行使权益的期间
(9)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权益数量、行权价格的 是
调整方法和程序(例如实施利润分配、配股等方案时
的调整方法)
(10)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法,限制性股票或者股票 是
期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估值模型重要参数取值及
其合理性,实施股权激励应当计提费用及对上市公司
经营业绩的影响
(11)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是
(12)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激励对象 是
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死亡等事项时如何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
(13)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相关纠纷或 是
者争端解决机制
(14)上市公司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激励对象有关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者行使权益情况
下全部利益返还公司的承诺。上市公司权益回购注销
和收益收回程序的触发标准和时点、回购价格和收益
的计算原则、操作程序、完成期限等。
绩效考核指标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是否有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
对照公司是否不少于 3 家
限售期、归属期、行权期合规性要求
间的间隔是否少于 1 年
性股票总额的 50%
是否少于 1 年
总额的 50%
少于 1 年
期的届满日
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总额的 5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中介机构专业意见合规性要求
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发表意见
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表专业意见
(1)上市公司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 是
的实行股权激励的条件
(2)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 是
办法》的规定
(3)股权激励计划的拟订、审议、公示等程序是否 是
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
(4)股权激励对象的确定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 是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上市公司是否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履 是
行信息披露义务
(6)上市公司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否
(7)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 否
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
(8)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者与其存在关联关系 不适用
的董事是否根据《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
回避
(9)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不适用
发表的专业意见是否完整,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的要求
审议程序合规性要求
表决
避表决
本公司保证所填写的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并承担因所填写情况有误所产生的一
切法律责任。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