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股份: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26 21:07:0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
          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条 为了提高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
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证券监督管
理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差错是指足以影响年报使用人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以及年报的其它内容做出正确判断的重大差错,包括但不限于年
报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
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
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分(子)公司负责人、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
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
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公司法》、
          《证券法》、
               《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
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
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违反《公司章程》、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
度,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未按照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
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重大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
的;
 (六)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 追究责任的形式:
(一)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二)通报批评;
(三)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四)赔偿损失;
(五)解除劳动合同。
  (六)情节严重涉及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公司在进行上述处罚的同时可附带经济处罚,处罚金额由董事会视情节确
定。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
 (一)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事故原因确系个人主观因素所致的;
 (二)打击、报复、陷害调查人或干扰、阻挠责任追究调查的;
 (三)不执行董事会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的;
 (四)董事会认为其他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的情形的。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
 (一)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的;
 (二)主动纠正和挽回全部或者大部分损失的;
 (三)确因意外和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造成的;
 (四)董事会认为其他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的情形的。
  第十条 在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前,应当听取责任人的意见,保障其陈述和申
辩的权利。
  第十一条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的结果纳入公司对相关部门和人
员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认定及处罚的决议以临
时公告的形式对外披露。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储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