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A 股代码:600016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 1 优先股代码:360037 编号:2025-04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
时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
案》,同意核定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新希望集团有限
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1。
● 本行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交易,尚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 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行根据企业合理的实际业务需求,基于正当商业目的开
展的正常银行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
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工银金融资产投资
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需分别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中
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联交易额度为合并口径,涵盖关联方与本行及附属机构发生的关联交易,下同。
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关联董事程凤朝先生回避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
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度人民币 592 亿元2,额度有效期 2 年(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 401 亿元,支用限额 401 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 191 亿元。上述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关联董事
郑海阳先生回避表决。
额度有效期 2 年(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其中授信类关
联交易额度 103 亿元,支用限额 103 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17 亿元。
董事会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关联董事
刘永好先生回避表决。
期 2 年(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
度 100 亿元,支用限额 100 亿元。
董事会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关联董事
程凤朝先生回避表决。
效期 2 年(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
额度 45 亿元,支用限额 45 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53 亿元。
董事会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关联董事
以下金额对应币种均为人民币。
林立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行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以上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正常业
务,交易方案符合一般商业原则以及本行上市地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交易公允,未发
现存在损害本行及本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关于本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中涉及的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
企业集团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经本行 2023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
本行核定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交易额度 113 亿元,其中授
信类关联交易额度 103 亿元,支用限额 103 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交易执行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 前次预计金额 业务品种 易金额(余额/发
(余额/发生额)
生额)
授信类 各项贷款、债券投
关联交易 资等
非授信类 收单服务 0.05 万元 0.69 万元
关联交易 存款 2.32 亿元 3.80 亿元
公司及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申请核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不
涉及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交易额度 592 亿元,
额度有效期 2 年(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
额度 401 亿元,支用限额 401 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191 亿元。
(1)授信类关联交易
业务品种:①金融机构业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同业拆借、同业借款等金融机
构业务品种。②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与本行附属机构开
展的各项授信类业务。
(2)非授信类关联交易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与本集团开展的存款、同业存
单、卖出债券回购业务、结售汇业务、不良资产转让业务、委托或受托销售、托
管业务等符合监管规定的非授信业务。
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交易额度 120 亿元,额度有效期
(1)授信类关联交易
业务品种:①公司授信业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含贸易融资)、票据承
兑和贴现、透支、其他资产管理产品、开立信用证、保理、保函、贷款承诺等表
内外业务品种。②金融机构业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同业拆借、债券投资等金融机
构业务品种。③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与本行附属机构开展的各项授
信类业务。上述①和③项业务品种的使用不得为信用方式。
(2)非授信类关联交易
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与本集团开展的存款、债券销售、托管业
务、综合服务等符合监管规定的非授信业务。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 100 亿元,额度有效期 2 年(自
支用限额 100 亿元。授信额度均分配予资金融出分项,可用于分项下全业务品种
出账使用。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 98 亿元,额度有效期 2 年(自
支用限额 45 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53 亿元。
(1)授信类关联交易
业务品种:①资金融出分项授信额度 40 亿元,产品期限不超过 1 年。②资
金交易分项授信额度 1 亿元,产品期限不超过 1 年。③票据交易分项授信额度 4
亿元,产品期限符合监管规定。
(2)非授信类关联交易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开展的存款、委托或受托销售、债
券业务、托管业务等符合监管规定的非授信业务。
上述关联交易额度均包含存量未到期授信业务,关联交易额度生效后,相应
关联方集团尚在有效期内的集团最高授信额度同时失效。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94.34%。截至 2024 年末,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的资产总额为 5,712.76 亿元,负债总额为 5,501.67
亿元;2024 年实现营业收入 222.97 亿元,净利润 14.44 亿元。
刘永好先生,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农牧业和投资。截至 2024 年
末,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的资产总额为 1,894.19 亿元,负债总额
为 1,239.79 亿元;2024 年实现营业收入 1,232.66 亿元,净利润 5.28 亿元。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持股。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是首批试点银行债
转股实施机构,在日常经营中,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协同工商银行为客户
提供综合化金融服务方案。截至 2024 年末,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经审计
的资产总额为 1,838.62 亿元,负债总额为 1,312.91 亿元;2024 年实现营业收入
企业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为深圳市腾讯网域计算机网络有限公
司,持股比例 30%。截至 2024 年末,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的
资产总额为 6,517.05 亿元,负债总额为 5,953.96 亿元;2024 年实现营业收入 381.05
亿元,净利润 109.02 亿元。
(二)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本行董事郑海阳先生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长城资产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为本行关联法人。
长刘永好先生为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为本行关
联法人。
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为本行关联法人。
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行关联法人。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主要内容: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度 592 亿元,额度有效期 2 年(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其中授
信类关联交易额度 401 亿元,支用限额 401 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额度有效期 2 年(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其中授信类关
联交易额度 103 亿元,支用限额 103 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17 亿元。
期 2 年(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
度 100 亿元,支用限额 100 亿元。
效期 2 年(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
额度 45 亿元,支用限额 45 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53 亿元。
定价政策:本行与上述关联方及其关联企业开展的关联交易,按照商业原则,
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关联交易额度项下各产品/业务利费
率不低于同期同业平均定价标准,符合监管相关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的相关
规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行根据企业合理的实际业务需求,基于正当商业目的开展
的正常银行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