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6 证券简称:ST创意 公告编码:2025-53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并披露《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的通知》,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下午 14:00 在成都
市高新西区西芯大道 28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
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04人,代表股份
东5人,代表股份102,788,9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179%。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299人,代表股份11,033,2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6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00人,代表股
份11,057,3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9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
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4,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通过网络
投票的中小股东299人,代表股份11,033,2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陆文斌先生主持,公司董
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对全部议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2,535,9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90,4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3,1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771,0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670%;反对 69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2935%;弃权 590,4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3,1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394%。
本议案获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12,582,1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610,3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1,1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6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817,2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8.7849%;反对 62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6957%;弃权 610,3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1,1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194%。
本议案获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112,375,6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658,4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6,8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8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610,7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6.9173%;反对 78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1283%;弃权 658,4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6,8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544%。
本议案获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委派王凤律师和郑玮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
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