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8 证券简称:熙菱信息 公告编号:2025-082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26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26 日上午 0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9 人,代表股份 70,247,417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的 36.9636%。其
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64,020,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3.686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6 人,代表股份 6,227,217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67%。
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6 人,代表股份 4,969,6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50%。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
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事项的议案》
同意 70,171,0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4%;
反对 47,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4%;弃权 28,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893,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 70,183,9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97%;
反对 34,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9%;弃权 29,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906,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 70,183,9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97%;
反对 34,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9%;弃权 29,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906,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 70,183,9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97%;
反对 34,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9%;弃权 29,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906,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 70,170,9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2%;
反对 47,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4%;弃权 29,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893,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 70,170,9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2%;
反对 47,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4%;弃权 29,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893,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 70,198,9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1%;
反对 34,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9%;弃权 14,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921,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 70,183,9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97%;
反对 34,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9%;弃权 29,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906,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 70,170,9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2%;
反对 47,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4%;弃权 29,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893,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制度>的议案》
同意 70,168,3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75%;
反对 49,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1%;弃权 29,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890,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 70,170,5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5%;
反对 4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0%;弃权 2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89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 70,181,3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60%;
反对 36,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6%;弃权 29,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903,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