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耀科技”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
〔2021〕3654 号《关于同意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 万股,每股发行
价格为 66.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33,2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 121,964.51 万元。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2]第 0008 号《验资
报告》,审验结果如下:截至 2022 年 1 月 7 日止,创耀科技实际已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20,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32,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人民币 112,354,936.7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19,645,063.27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整,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接入 SV 传输芯片、转发芯片的研发及系
统应用项目
合计 33,460.19 33,460.19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公司用自有资金投资于上述项目,则募
集资金到位后将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募投项目合计置换金额为 195,971,477.82 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有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募集资金承诺投 募集资金累计投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进度(%)
入金额(万元) 入金额(万元)
电力物联网芯片的研发及
系统应用项目
接入 SV 传输芯片、转发芯
片的研发及系统应用项目
合计 33,460.19 27,664.43 82.68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在保持募投项目的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内容等不
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拟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序号 项目名称 延期原因
调整前 调整后
电力物联网芯片的研发及系
统应用项目
接入 SV 传输芯片、转发芯
片的研发及系统应用项目
本次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会影响募投
项目的有序推进,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受产权变更手续延期影响,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公司审慎分
析,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四、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上述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
目的资金用途、投资金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
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
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结合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但在项
目后续具体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延期事项是公
司基于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
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
益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杜超珣 徐建豪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