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耀科技”、“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
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2]第 0008 号《验资报
告》,审验结果如下:截至 2022 年 1 月 7 日止,创耀科技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20,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32,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
用人民币 112,354,936.7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19,645,063.27 元。
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整,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1,199,645,063.27 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 已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号 (万元) 资金(万元) 资金(万元) 度(%)
电力物联网芯片的研发及
系统应用项目
接入 SV 传输芯片、转发芯
片的研发及系统应用项目
合计 33,460.19 33,460.19 27,664.43 82.68
注:累计投入进度计算日期为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数据未经审计。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
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此外,公司剩余超募资金约 11,789.57 万元(包
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尚未使用完毕。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
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保障股东利益。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公司拟在确保不影
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增
加募集资金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后,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6 年 1 月 7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
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单位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等),且该等现
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议有效期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6 年 1 月 7 日)
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现金
管理的具体情况。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
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
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相应
会计核算。
五、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品种,但金融
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
系统性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以降低
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板股票上市规则》、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
(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限、选择现金管理
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
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满足保本要求的理
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6 年 1
月 7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
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杜超珣 徐建豪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