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检科技: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任、聘任高级管理人员、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变更董事长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26 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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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115      证券简称:联检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6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任、聘任高级管理人员、选举职工代
       表董事、变更董事长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一 、非独立董事辞任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
事吴海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吴海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
事职务,辞职后吴海军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吴海军先生董事职务
原定任职期限为2026年6月2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吴海军先生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吴海军先生的辞职报告
自送达公司之日起生效。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会
议同意聘任吴海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情况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同时,为了保证公司治
理结构完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
开第二届第九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朱晔女士(简历详
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现任董事组成第五届董事会,
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 、董事长变更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杨江金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为更有利于公司长远
治理结构的优化,并顺应新阶段战略深化与执行的需要,杨江金先生经慎重考虑,
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辞职后,杨江金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战略与投资
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职务,并出任公司首席战略增长官,将其深厚的行业经验、战略视野与资源
网络,更聚焦于公司长期战略规划、新增长曲线探索、重大资源整合及系统性风险
洞察等核心领域,全力推动公司战略落地与可持续价值增长,助力公司在新的发展
周期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杨江金先生董事长职务原定任职期限为2026年6月27日。根据《公司法》《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杨江金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
达公司之日起生效。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为健全董事会内部组织结构,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公司免去周剑峰先生副董事长职务并选举周剑峰
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证券事务代表变更情况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朱晔女士提交的辞职报告,朱晔女士因内
部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职工代表董事、
公司合规服务中心主任、证券部部长等职务。上述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之日起生效。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崔浩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
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崔
浩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崔浩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9-86980929
 传真:0519-86980929
邮箱:office@czjky.com
通信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木梳路10号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
                    吴海军先生简历
  吴海军,男,1979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商管理硕士
学位(EMBA),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2002年8月至 2004年7月担任常州市鼎达
钢结构有限公司技术员、项目经理;2004年8月至 2008年2月担任江苏鼎达建筑新技
术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工程部经理;2008年2月至2011年5月担任江苏尼高科技有限
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8年5月3日至2025年12月担任联检科技董事;2011
年6月至今担任联检科技董事会秘书,现兼任重庆仕益产品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云南华水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赛宝校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
长、智合联检(江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联检冠粤检测有限公司董事
长、江苏尼高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山绿水(江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董事、
青山绿水(南京)检验检测有限公司董事、郑州高新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董事、
联检正德(江苏)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常安城市公共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智禾
控股有限公司董事、GEEO HOLDINGS PTE. LTD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海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16,000股;通过苏州奔牛
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04,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4 条所
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附件二:
                    周剑峰先生简历
  周剑峰,男,1974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程硕士学位,中
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98年7月至1999年7月担任常州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
员;1999年7月至2011年6月先后担任建科所试验员、副主任,建科有限建材所所长、
发展部部长;2011年6月至2018年5月3日先后担任联检科技检测中心副主任、主任、
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5月3日至2025年12月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司董事长、联检(江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虹德认证(上海)有限公司、常州市
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青山绿水(江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青山绿水(南京)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常安城市公共安全技术有限公司、重庆仕益
产品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华水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董事,参股公司郑州高新
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ANINDYA SINGAPORE PTE. LTD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剑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576,780股;通过苏州奔牛
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259,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4 条
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附件三:
                   朱晔女士简历
  朱晔,女,1986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中共党员。
计员、审计经理。2022年8月至2025年12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3年6月至2025
年12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4年8月至2025年12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3年5
月至今,任公司证券部部长;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合规服务中心副主任、主任;
测(成都)科技有限公司、榕测(江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冠标(上海)检测
技术有限公司、重庆仕益产品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尼高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江苏联建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青山绿水(江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青山绿水(南
京)检验检测有限公司、联检(山东)科技有限公司、标丰(上海)信息科技有限
公司、云南华水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苏州赛宝校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智合联检(
江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联检正德(江苏)技术有限公司、广东联检冠粤检测有
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朱晔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5,000股,通过员工持股平台苏州石庄
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96,000股;朱晔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附件四:
                 崔浩先生简历
  崔浩,男,1992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20年10
月至2025年3月于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投资关系主管、证券事务代
表。2025年3月起于公司证券部任证券专员,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
书资格证书,2025年12月起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崔浩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
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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