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5-085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博戈无锡
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博戈橡胶塑料(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戈无锡”)
? 增资金额: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时代新材”)和博戈无锡另一股东中国中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
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新材德国”)拟以现金出资的方式向博戈无锡同比例
增资共计 3,848.14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 27,333 万元)。其中,公司增资
元人民币,以募集资金增资 5,478.76 万元人民币),新材德国以自有资金增
资 1,877.14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 13,333 万元)。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博戈无锡同比例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批准。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在未来实际经营过程中,
标的公司可能面临因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造成的经营风险,投资
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市场开发的情况,
强化和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96 号)批复,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以 人 民 币 12.18 元 / 股 的 发 行 价 格 向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A 股 股 票 共 计
用(不含增值税)10,629,936.1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289,370,062.4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全部到账,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已与保荐机构、 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
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投资 拟使用募集 累计投入 投资进度
序号 项目名称
总额 资金金额① 金额② (%)=②/①
新能源汽车减振制品能力提升项
目
合计 131,293.00 128,937.01 52,185.33 41%
三、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为推进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减振制品能力提升项目”的实施以及加快博戈
无锡经营发展需要,时代新材和新材德国拟以货币出资的方式向博戈无锡同比例
增资 3,848.14 万美元,其中,时代新材增资 1,971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 14,000
注
万元,其中以自有资金增资 8,521.24 万元人民币 ,以募集资金增资 5,478.76
万元人民币),新材德国以自有资金增资 1,877.14 万美元。增资完成后,博戈
无锡公司注册资本由 6,150 万美元变更为 9,998.14 万美元。增资完成前后,各
股东持有博戈无锡的股权比例保持不变。
注:该自有资金系由募集资金专户置换所得,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披露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 2025-60 号公告。
□新设公司
增资现有公司(同比例 □非同比例)
投资类型 --增资前标的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未持股公司
□投资新项目
□其他:_________
投资标的名称 博戈橡胶塑料(无锡)有限公司
? 已确定,具体金额:3,848.14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
投资金额
币,以募集资金增资 5,478.76 万元人民币)
? 尚未确定
现金
自有资金
募集资金
出资方式 □银行贷款
□其他:_____
□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
□股权
□其他:______
是否跨境 □是 否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关
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博戈无锡同比例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四、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本次投资标的为博戈橡胶塑料(无锡)有限公司。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投资类型 增资现有公司(同比例 □非同比例)
标的公司类型(增资前) 控股子公司
法人/组织全称 博戈橡胶塑料(无锡)有限公司
91320205322209026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 PHILIPP GEORG FRINGS
成立日期 2015/06/08
注册资本 6,150 万美元
实缴资本 6,150 万美元
注册地址 无锡市锡山区安泰三路 1012 号
主要办公地址 无锡市锡山区安泰三路 1012 号
控股股东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设计、开发应用于轿车、商用车、非公路机械工业
和铁路工业的橡胶减震制品及密炼橡胶、汽车塑料
主营业务
配件及与之相关的零部件,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
售后服务。
所属行业 C2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77,517.65 84,972.15
负债总额 32,876.40 45,122.66
所有者权益总额 44,641.25 39,849.49
资产负债率 42% 53%
科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9,264.62 35,925.27
净利润 3,717.65 -4,814.25
注:博戈无锡亏损主要受博戈橡胶金属(上海)有限公司 753 万元一次性转产成本及
单位:万美元
增资前 增资后
序号 股东名称 占比 占比
出资金额 出资金额
(%) (%)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中国中车新材料科技有限
司)
合计 6,150 - 9,998.14 -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本次增资采用现金出资方式,不涉及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等出资方式。
其中,时代新材以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增资,新材德国以自有资金增资。
(四)本次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本次增资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前期博戈无锡已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博戈无锡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
户监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 2025-031 号公告。公司及博戈无锡
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五、增资标的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一)共同增资方基本信息
中国中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组织全称
(CRRC New Material Technologies GmbH)
□ 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 Philipp Georg Frings,JunLiu,HuiZhang
成立日期 2014/09/10
注册资本 814.46 万欧
实缴资本 814.46 万欧
注册地址 德国下萨克森州达默市
主要办公地址 德国下萨克森州达默市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标的公司的关系 股东
设计、开发、制造应用于轿车、商用车、非公路机
械工业和铁路工业的减振橡胶金属产品;设计、开
主营业务
发、制造车用塑料(金属)件以及与之相关零部件;
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售后服务
(2)共同增资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41,275.10 578,415.40
负债总额 373,649.93 401,089.73
所有者权益总额 167,625.17 177,325.67
资产负债率 69.03% 69.34%
科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717,211.23 518,244.50
净利润 1,147.49 -3,769.23
注:新材德国亏损亏损主要受汇率波动导致的 1,176 万欧元汇兑损失影响。
六、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博戈无锡增资,主要是基于
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减振制品能力提升项目”实际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前
述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本
次增资行为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募投项目建设内容,不存在与募投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向博戈无锡增资前后,其均在公司财务合并报表范围之内,本次增资不
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七、本次增资的风险提示
在未来实际经营过程中,博戈无锡可能面临因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因
素造成的经营风险,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子公司的经营管理、
市场开发的情况,强化和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积极防范和应对
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
增资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
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事项
无异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