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458 股票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89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新材”或“公司”)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结项。扣除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
及质保金后,该项目无节余募集资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本募投项目结项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亦无需保荐机构发表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96 号)批复,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以 人 民 币 12.18 元 / 股 的 发 行 价 格 向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A 股 股 票 共 计
含增值税)10,629,936.1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289,370,062.47 元。上述募
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全部到账,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500464
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与保荐
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
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及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募集 调整后募集
项目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拟投入 资金拟投入
总额
金额 金额
合计 131,293.00 130,000.00 128,937.01
注: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
金额进行了调整,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创新中心及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已建设完工并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扣除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后,该项目无节
余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 募集资金
募集资 调整后募 节余募
项目投 募集资 募集资金累 专户余额 尚未支
金投资 集资金拟 集资金
资总额 金拟投 计投入金额 付款项
项目 投入金额 金额
入金额
创新中
心及智
能制造 49,970.00 49,000.00 48,657.00 29,160.03 19,542.76 20,809.97 -
基地项
目
注:“尚未支付款项”为预计金额,含部分项目尾款、质保金等款项,需根据项目工程的质量及验收情
况确认,最终金额以项目竣工结算为准;公司将继续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该部分款项,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待支付项目尾款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
三、募集资金专户后续管理情况
本次“创新中心及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结项后,公司将保留该项目的募集资金
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户,并将根据《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制度》等
相关规定予以监管。后续公司将继续通过该募集资金专户支付该项目待支付的合
同款项,直至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全部使用完毕。届时公司将注销该募集资金专
户,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四、本次结项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有关
规定,鉴于“创新中心及智能制造基地项目”扣除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后,
无节余募集资金,本次募投项目结项事宜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亦无需保荐机构
发表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