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24 证券简称: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136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68,483,574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2%;反
对股数 3,3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选聘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68,483,574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2%;反
对股数 3,3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唐伟振、郭沛翔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
人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贵公司章
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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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