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欧水华: 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26 20:07:0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水华               公告编号:2025-158
债券代码:127047            债券简称:帝欧转债
                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26 日 9: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际大厦 A 座 16 层公司会议室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2 人,代表股份 155,725,95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2.32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66,537,3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3.810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8 人,代表股份 89,188,5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8.5124%。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04 人,代表股份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3,494,6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5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3 人,代表股份 7,232,5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501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赵志莘律师、谢艾
玲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4,006,4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52%。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9,007,6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9706%;反对 1,695,8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085%;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09%。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
  会议采取非累积投票的方式逐项审议部分管理制度。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36,90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14%。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9,008,1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9753%;反对 1,695,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038%;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09%。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为关联交易提案,关联股东
已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6,90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14%。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9,008,1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9753%;反对 1,695,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038%;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09%。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为关联交易提案,关联股东
已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6,83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14%。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8,938,2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3236%;反对 1,765,2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554%;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09%。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为关联交易提案,关联股东
已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6,938,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14%。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9,042,5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959%;反对 1,66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831%;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09%。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为关联交易提案,关联股东
已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6,90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14%。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9,008,1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9753%;反对 1,695,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038%;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09%。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为关联交易提案,关联股东
已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6,88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986%。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8,993,7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8410%;反对 1,695,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038%;弃权 3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52%。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为关联交易提案,关联股东
已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6,90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5%。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9,006,1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9566%;反对 1,695,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038%;弃权 2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96%。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为关联交易提案,关联股东
已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6,90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14%。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9,008,1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9753%;反对 1,695,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038%;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09%。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为关联交易提案,关联股东
已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6,81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2%。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8,923,2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1838%;反对 1,765,2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554%;弃权 3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08%。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为关联交易提案,关联股东
已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6,90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14%。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9,008,1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9753%;反对 1,695,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038%;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09%。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为关联交易提案,关联股东
已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88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986%。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8,993,7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8410%;反对 1,695,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038%;弃权 3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52%。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为关联交易提案,关联股东
已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
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90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14%。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9,008,1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9753%;反对 1,695,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038%;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09%。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为关联交易提案,关联股东
已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90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14%。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9,008,1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9753%;反对 1,695,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038%;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09%。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为关联交易提案,关联股东
已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3,922,6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245%。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8,923,8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1894%;反对 1,765,2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554%;弃权 3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52%。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90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14%。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9,008,1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9753%;反对 1,695,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038%;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09%。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为关联交易提案,关联股东
已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90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14%。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9,008,1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9753%;反对 1,695,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038%;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09%。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为关联交易提案,关联股东
已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83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14%。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8,938,2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3236%;反对 1,765,2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554%;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09%。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为关联交易提案,关联股东
已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3,937,0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52%。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8,938,2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3236%;反对 1,765,2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554%;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09%。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90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14%。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9,008,1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9753%;反对 1,695,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038%;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09%。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为关联交易提案,关联股东
已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代表全权办
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90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14%。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9,008,1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9753%;反对 1,695,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038%;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09%。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为关联交易提案,关联股东
已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赵志莘律师、谢艾玲律师到会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于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帝欧水华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