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ST美谷 公告编号:2025-123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首个交易日
开盘参考价调整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事项实施的公告》,公司重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为 3.05 元/股。如
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本次重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
日调整开盘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证券买卖,按上述开盘参考价格作
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或等于本次重整
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 3.05 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
股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
鉴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当日(2025 年 12 月 26 日)公司
股票停牌,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股权登记日前一交易日(2025 年 12
月 25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即 4.18 元/股,该收盘价高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的平均价格 3.05 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5 年 12 月 29 日)
的股票开盘参考价将进行调整。根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华泰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股票开盘参考价格的专项意见》,按照公司调整后的
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进行除权调整为 3.53 元/股。
一、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
“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案,并于同日指定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
算组担任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5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
同)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司重整计划(草案)》《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
人权益调整方案》《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经营方案》
和《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和《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
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同日,出资人组会议暨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了《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一次债权
人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和《出资人组会议暨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会决议公告》。
事裁定书》,襄阳中院裁定批准《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
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重整计
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根据《重整计划》中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如下:
(一)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62,979,719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转增 13.4278 股的比
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 1,024,512,974 股(最终转增的股票数
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1,787,492,693 股。
(二)转增股票的用途
转增股票中,对应向现任控股股东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前任控股
股东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分配的 334,098,698 股股票,按照
如下方式调整:
(1)其中 24,881,142 股股票,用于解决关联担保事项,根据《重整计划》
普通债权清偿方案关于以股抵债部分的规定,用于向关联担保债务的债权人实
施以股抵债清偿,不向现任控股股东、前任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分配。现
任控股股东、前任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预重整方案披露之日(即 2025 年
其持股情况发生变动的,公司《预重整方案》及《重整计划》规定的该项出资
人权益调整事项的效力及于其股票的受让方及/或承继方。
(2)剩余 309,217,556 股股票,用于引进重整投资人、通过以股抵债的方
式清偿公司债务。
转增股票中,对应向除现任控股股东、前任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外的
其他全体股东分配的 690,414,276 股股票,按照如下方式调整:
(1)其中 51,416,829 股股票,将在后续《重整计划》生效后的执行过程
中,以届时选定的股权登记日收盘后公司股东登记情况,按其他股东各自持有
公司股票数量的相对比例分配该等股票,若出现分配股票数量非整数的情形,
则对该等股票数量按照“退一法”取整数处理,即舍去股票数量小数点后的数
字,按整数确定可分配的股票数量;
(2)剩余 638,997,447 股股票,用于引进重整投资人、通过以股抵债的方
式清偿公司债务。
前述股票中,861,696,863 股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认购的股份
中 148,696,863 股用于解决公司关联担保事项;86,518,140 股用于抵偿公司的
非关联担保债务。按照上述权益调整方案执行完毕后,公司原出资人所持有的
公司股票绝对数量不会因相关权益调整方案的实施而减少。
三、股权登记日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12 月 26 日,除权日为
四、停复牌安排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开市起停牌 1 个
交易日,并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开市起复牌。
五、调整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相关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除权事项的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 年修订)》
第 4.4.2 条相关规定,结合本次重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实际情况,公司对
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进行调整。
(一)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
公司本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需结合《重整计划》实际情况,调整后
的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
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转增前总股本+转增股份抵
偿公司非关联担保债务的金额+重整投资人认购全部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现任
控股股东、前任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让渡及重整投资人认购用以解决关联
担保事项的股份数*抵债价格-未计提预计负债的关联担保金额+债权人中国信
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让渡予公司享有的信托受益权份额全部
财产性权益的价值+重整投资人在重整计划之外为彻底解决公司关联担保债务
提供的现金金额]÷(转增前总股本+抵偿公司非关联担保债务转增股份数+由重
整投资人认购的全部转增股份数+现任控股股东、前任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让渡的股份数+本次重整向除现任控股股东、前任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外的
其他全体股东分配的股份数)
本次重整不涉及现金红利。经管理人初步审查确认及暂缓确认的关联担保
债 权 总 额 为 1,157,161,547.99 元 , 2025 年 三 季 度 末 计 提 预 计 负 债 金 额 为
担保债务的股票数量为 86,518,140 股,转增股票抵偿公司非关联担保债务的金
额为 545,064,282.00 元(=6.30 元/股*86,518,140 股)。重整投资人共认购
购的前述股份中 148,696,863 股用于解决公司关联担保事项。应向控股股东、
前任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分配的 24,881,142 股,不再向其分配,用于解决
关联担保事项,即现任控股股东、前任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让渡的股份数
为 24,881,142 股。现任控股股东、前任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让渡及重整投
资 人 认 购 用 以 解 决 公 司 关 联 担 保 事 项 的 股 份 数 合 计 为 173,578,005 股
(=148,696,863 股+24,881,142 股)。51,416,829 股向除现任控股股东、前任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外的其他全体股东进行分配。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让渡予奥园美谷享有的信托受益权份额全部财产性权益
的价值为 10,751,404.40 元。重整投资人在重整计划之外为彻底解决公司关联
担保债务提供的现金金额为 52,868,712.09 元。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本次重整的财务顾问,为公司调整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奥
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的专项
意见》。
(二)转增股本的平均价格的计算公式
本次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平均价格为=(转增股份抵偿公司非关联担保
债务的金额+重整投资人认购全部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现任控股股东、前任控
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让渡及重整投资人认购用以解决关联担保事项的股份数
*抵债价格-未计提预计负债的关联担保金额+债权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让渡予公司享有的信托受益权份额全部财产性权益的价值
+重整投资人在重整计划之外为彻底解决公司关联担保债务提供的现金金额)÷
(抵偿公司非关联担保债务转增股份数+由重整投资人认购的全部转增股份数+
现任控股股东、前任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让渡的股份数+本次重整向除现任
控股股东、前任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外的其他全体股东分配的股份数)=
(86,518,140 股*6.30 元/股+1,536,099,324.68 元+173,578,005 股*6.30 元/
股 - ( 1,157,161,547.99 元 -1,043,196,055.12 元 ) +10,751,404.40 元
+52,868,712.09 元 ) ÷ ( 86,518,140 股 +861,696,863 股 +24,881,142 股
+51,416,829 股)=3.05 元/股。
(三)除权参考价格的调整安排
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本次重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
平均价 3.05 元/股,公司股票按照前述拟调整后的除权(息)参考价于股权登
记日次一交易日调整开盘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证券买卖,按上述开
盘参考价格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或
等于本次重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 3.05 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
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
(四)股票开盘参考价的计算结果
鉴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当日(2025 年 12 月 26 日)公司
股票停牌,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股权登记日前一交易日(2025 年 12
月 25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即 4.18 元/股,该收盘价高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的平均价格 3.05 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5 年 12 月 29 日)
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按照公司调整后的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进行除权调整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本次重整的财务顾问,为公司调整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事项出具了专项意见,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同日披露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
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股票开盘参考价格的专项意见》。
六、风险提示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
公司不执行或者不能执行《重整计划》,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
行,宣告公司破产。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9.4.18 条第(八)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规则》第 9.3.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5
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中规定的相关情形,公
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在法院、管理人的指导和监督下,做好重整计划执行工作,最大程
度保障债权人利益和股东权益,力争尽快完成重整工作,全面化解公司风险事
项。公司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