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泉股份: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26 19: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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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经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修订尚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章程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四十条 公司董事会还设置战略 第一百四十条 公司董事会还设置战略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与 ESG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 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 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
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董事会负责制定 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董事会负
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 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
的运作。               委员会的运作。
第一百四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 第一百四十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由
事组成,战略委员会设主任一名,负责 三名董事组成,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设主
召集和主持会议。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 任一名,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战略与
是:                 ESG 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一)对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 (一)对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
规划方案、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提 规划方案、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
出建议,并对其实施进行评估、监控; 规划和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相关
(二)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 事项进行研究、提出建议,并对其实施
行公司债券、合并、分立、解散事项的 进行评估、监控;
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
(三)对公司重大业务重组、对外收购、 行公司债券、合并、分立、解散事项的
兼并及资产出让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拓展新型市场、新型业务 (三)对公司重大业务重组、对外收购、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兼并及资产出让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须经董事会审议的公司投融 (四)对公司拓展新型市场、新型业务
资、资产经营等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议;                (五)对须经董事会审议的公司投融资、
(六)对公司重大机构重组和调整方案 资产经营等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对公司重大机构重组和调整方案
(七)指导和监督董事会有关决议的执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行;                (七)指导和监督董事会有关决议的执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如有必 行;
要,委员会可以聘请外部专家或中介机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如有必
构为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要,委员会可以聘请外部专家或中介机
                  构为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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