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627 证券简称:力王股份 公告编号:2025-105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共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
议案》。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拟进行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规避和防
范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为前提的。在原材料价格波动的背景下,通过期货市场进
行套期保值可以有效降低经营风险。在此背景之下,公司计划依据销售订单中现
货需求量的情况,适时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
的风险对冲功能,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品种: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锌锭和铜。
(二)交易工具:商品期货
(三)交易市场:上海期货交易所
(四)交易规模: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占用的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最高额
度不超过(即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都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上述额度在
有效期内可以灵活滚动使用。
(五)交易数量:与公司现有的订单及年度的业务规划相匹配。
(六)资金来源:套期保值业务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操作,不涉及募集资
金。
(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八)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套期保值交易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执行。
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一)市场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套期保
值期货交易的损失。
(二)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果套期保值过程
中出现浮亏需要补足保证金时,可能面临因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
来的损失。
(三)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
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四)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
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内部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公司将严格按照《套期保值
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二)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将与其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
冲价格波动风险。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材料的商品期货
品种。
(三)公司将根据市场订单情况分批投入保证金,并且用于套期保值的保证
金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公司将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理调
度和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四)公司明确商品的套期保值业务原则,公司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进
行期货业务,只进行场内市场交易,不进行场外市场交易,只以规避生产经营所
需锌锭和铜商品的价格风险,不接受其它任何单位的委托和代理期货业务,不得
进行投机交易。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
五、相关审议和批准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
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风险对冲功能,降低原材料价格
波动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公司针对相关业务制定了合理的内控制度以及
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公司不利用套期保值进行投机,不存在
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宜已经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审批程序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4 号——保荐机构持续
督导》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
议决议》;
(三)《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开展商
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