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 12 月 26 日签署)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二次
专门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并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 3 人,实际
参会 3 人,经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独立董事许金叶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的商业行为,关联交易双方按照“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协
商一致而进行,预计额度合理,相关业务的开展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造成损害和
影响,是对公司经营的有利补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际发生合计金额未超
过预计合计金额。虽然实际发生额较预计额存在一定的偏差,但符合实际情况且
具备合理性。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程序合规,不影响
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许金叶、袁建新、任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