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光新材
股票代码:688379
信息披露义务人 1:杭州铧广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沈港路 10 号 1403、1404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 2:金李梅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3:杭州通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沈港路 10 号 1306 室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5 年 12 月 26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等相关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
新材”、“上市公司”、“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
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
少其在华光新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2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杭州铧广投资有限公司、金李梅、杭州通舟投资管理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公司、华
指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光新材
铧广投资 指 杭州铧广投资有限公司
通舟投资 指 杭州通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减少后持股比例触及 5%整数倍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万元 指 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 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杭州铧广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沈港路 10 号 1403、1404 室
成立日期 2010 年 04 月 09 日
法定代表人 金李梅
注册资本 2,063.38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10552671902E
实业投资;服务: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会展服
务;销售:有色金属、贵金属、五金家电;技术咨询、
经营范围
技术服务及其成果转让;新型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2 的基本情况
姓名 金李梅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3301021971********
住所及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 3 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杭州通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沈港路 10 号 1306 室
成立日期 2010 年 11 月 15 日
法定代表人 金李梅
注册资本 1,2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10563037296H
投资管理及咨询服务(除证券、期货);销售:有色金
经营范围 属、贵金属。(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李梅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
公司 36.54%的股份,通过杭州铧广投资有限公司控制公司 7.68%的股份,通过
杭州通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制公司 0.78%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 45.00%股份,
因此金李梅女士与铧广投资、通舟投资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及安排,减少上市公司的
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华光新材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 2025-064),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700,000
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2.997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
日,上述减持计划仍在进行中。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
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如未来发生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上
市公司股份,减少后持股比例触及 5%整数倍。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86,2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股减少至 40,536,145 股,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45.32%减少至 45.00%。
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者名 变动前股数 变动前 变动后股数 变动后 权益变动 权益变动的
称 (股) 比例(%) (股) 比例(%) 方式 时间区间
集中竞价
铧广投资 7,204,437 8.00 6,918,145 7.68 与大宗交
易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信息披露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份性质
义务人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无限售条件
铧广投资 7,204,437 8.00 6,918,145 7.68
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
金李梅 32,918,000 36.54 32,918,000 36.54
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
通舟投资 700,000 0.78 700,000 0.78
流通股
合计 40,822,437 45.32 40,536,145 45.00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负担或限制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3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
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445,5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
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1:杭州铧广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李梅
信息披露义务人 2:金李梅
信息披露义务人 3:杭州通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李梅
签署日期:2025 年 12 月 26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华光新材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可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杭州
限公司
股票简称 华光新材 股票代码 688379
杭州市余杭区良渚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杭州铧广投资有限公司 街道沈港路 10 号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
金李梅
杭州市余杭区良渚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3
杭州通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街道沈港路 10 号 13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减少 有
有无一致行动人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权益变动方式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可多选)
□ 赠与 □ 其他 (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合计拥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权益的股份数量 持股数量:40,822,437 股
及占上市公司已 持股比例:45.32%
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数量:40,536,145 股
拥有权益的股份 持股比例:45.00%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减少 286,292 股
变动比例:减少 0.32%
在上市公司中拥
时间:2025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5 日
有权益的股份变
方式: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
动的时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
不适用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 否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否 □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杭州铧广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李梅
信息披露义务人 2:金李梅
信息披露义务人 3:杭州通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李梅
签署日期:2025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