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巨一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一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巨一科技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
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1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42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46.00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75,50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98,436,816.04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77,063,183.96 元。上述募集资
金已全部到账,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1 年 11 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
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
管协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结项名称 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项目
结项时间 2025 年 12 月 26 日
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 69,978.79 万元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 67,492.06 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4,688.17 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补流,4,688.17 万元
及相应金额
结项名称 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
结项时间 2025 年 12 月 26 日
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 7,022.00 万元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 4,891.72 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2,354.88 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补流,2,354.88 万元
及相应金额
注 1:“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
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及现金管理收益共计 2,201.44 万元;“信息化系统建设与
升级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及现金管理收
益共计 224.60 万元,实际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注 2:“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项目”实际使用金额包含尚待支付的合同
尾款合计 4,910.89 万元,“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实际使用金额包含尚待支付的合
同尾款合计 133.30 万元。
三、审议程序
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驱动
系统产业化项目”和“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尚需履行股东会
审议程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
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
资金利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巨一科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
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 凯 葛自哲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