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25-073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变化、市场竞争加剧、技术更新换代、市场开拓受阻、成本管控不力、经营管理不善等不利情况,
可能导致其盈利水平不达预期,从而导致标的公司持续亏损,公司本次投资效果不达预期的风险。
的估值水平以及市场同类可比公司的近期融资估值。一级市场估值受投资者情绪、行业热度、资
金供给等因素影响较大,具有一定周期性波动特征。当前估值参考了特定市场环境下的交易价格,
若未来市场对行业的估值基准发生调整,可能对公司投资账面价值产生影响。参考估值隐含了市
场对标的公司技术成功商业化、未来收入增长及盈利能力的积极预期,这些预期的实现取决于技
术迭代、市场开拓、成本控制等多重因素,若任何一环未达预期,可能会导致其内在价值与当前
估值存在差异。
本次增资无法按计划推进,进而造成本次交易无法进行或无法实现原交易目的的风险。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促进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东威达”)
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与南通晨源鸿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通晨源”)、
艾利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艾利特”)签署《关于艾利特智能
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
万元注册资本),占标的公司股本总额的 0.3400%;与艾利特签署《艾利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
公司投资意向书》,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13,722,126.93 元人民币认购标的公司新增 12.3797 万股
股份(对应标的公司 12.3797 万元的注册资本),占本次增资后的标的公司股本总额的 0.4440%。
若上述对外投资全部顺利实施,公司预计将持有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 0.7825%的股份,标的公司
成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及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对外投资暨签署投资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二、对外投资进展概述
张小川、刘淼、王田苗、南通晨源鸿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智子集成电路产业
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朗玛永安投资管理股份公司、深圳国中中小企业发展私募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禾裕壹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索道择时
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中关村发展启航创新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深圳市前海鹏晨
讯达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张江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芜湖祈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吴中索道合势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东证瑞象创业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天津联想海河智能科技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中金甲子智能
互联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国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西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Advantech Capital Investment XXII Limited、上海陇坤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
达晨创鸿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财智创赢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郑
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具身智能制造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Lavender Hill Capital
Partners Fund I, L.P.、Honour Castle Ventures Limited、深圳市达晨创程私募股权投资基
金企业(有限合伙)、杭州达晨创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同帆疆沁咨询管
理有限公司以及艾利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艾利特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艾利特机器人
有限公司、天津艾利特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迈幸智能机器人(苏州)有限公司、ELITE ROBOTS
INC、ELITE ROBOTS Deutschland GmbH、Elite Robot Japan 株式会社、北京艾利特信息技术咨
询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爱利特信息技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艾利特技术咨询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关于艾利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关于艾利特智
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以自有资金 13,722,126.93 元人民币认购标的公司新增
额的 0.4440%。本次增资完成前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增资前 增资后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北京艾利特信息技术咨询中心(有限
合伙)
上海爱利特信息技术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南通晨源鸿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南京智子集成电路产业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
深圳国中中小企业发展私募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工业园区禾裕壹号创业投资企
业(有限合伙)
苏州索道择时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
北京中关村发展启航创新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深圳市前海鹏晨讯达私募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通东证瑞象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
苏州吴中索道合势产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天津联想海河智能科技产业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增资前 增资后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青岛中金甲子智能互联产业股权投
资基金(有限合伙)
国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西安)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Advantech Capital Investment XXII
Limited
深圳市达晨创鸿私募股权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
深圳市财智创赢私募股权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具身智能制造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艾利特信息技术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Lavender Hill Capital Partners Fund I,
L.P.
深圳市达晨创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达晨创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嘉兴科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合计 2,776.0713 100.00% 2,788.4510 100.00%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述艾利特本次
增资前及增资后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
长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B1-1FB0-1F 东侧一半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智能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从事上述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艾利特成立于 2018 年 2 月 7 日,是专注于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设备研发的国家高新技术企
业,已构建了覆盖 5-30kg 负载的八大系列 39 款产品矩阵,具备从操作系统到关节模组的全栈技
术能力,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3C 电子、生物医疗等行业。公司产品主要包括协作机器人整机
产品及机器人系统集成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协作机器人整机产品
协作机器人是从工业机器人领域中发展出的新分支,其特点是能够与人类在共同工作空间中
进行近距离互动。相比传统工业机器人,协作机器人具备高安全性、高负载自重比、易编程、可
快速部署等特色,其创新应用模式不断涌现,应用场景日益多元化,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
公司的协作机器人整机产品分为 EC 系列、EA 系列、CS 系列(包含 CSF 力控系列、CSH 地平
线系列、CSA 先进系列、CSR 回转体系列、CS-Ex 防爆系列)等多种标准化产品,负载从 1kg 至 30kg
不等。客户可以通过作业编程和简单装配末端执行装置,将协作机器人用于流水线自动作业,也
可通过软件应用的二次开发及自动化配套设备的集成,实现搬运、包装、打磨、焊接、喷涂、检
测等多种契合工业和商业场景的功能。
(2)通用智能机器人各类产品及核心模组、部件
通用智能机器人各类产品及核心模组、部件业务主要包括协作机器人工作站与复合机器人。
协作机器人工作站是指由协作机器人整机、末端执行装置、传感器、作业设备、移动装置等组成
的、具有特定独立作业能力的设备,如协作机器人焊接工作站等。复合机器人是指具有机械臂和
移动底盘的机器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24,495.42 34,473.40
负债总额 26,306.07 24,441.67
应收款项总额 8,967.79 14,718.44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包括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1,810.66 10,031.73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18,767.26 23,894.50
营业利润 -8,772.25 -1,807.30
净利润 -8,774.93 -1,801.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048.11 -7,683.38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为合并报表口径。
(二)其他说明
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同比例增资的权利,艾利特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四、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序号 条款类型 主要内容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艾利特本次交易前的全体股东、艾利特及其合并
范围内子公司
(1)本轮投资方对公司商业/技术/法律/财务等方面的尽职调查结果满意(如涉
及),且至交割日前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标的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批准本次增资/股份转让(如需)及交易文
件的签署履行;
(4)标的公司签署交付本协议、股东协议等相关文件并生效;
(5)各方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已取得本次投资所需政府批准/许可;
(6)标的公司现有股东书面放弃本次增资优先认购权;
(7)标的公司关键员工与标的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包含竞业禁止及保密义务
(格式内容获投资方认可);
(8)标的公司及创始股东书面充分、真实、完整披露公司资产、负债等与本
协议相关的全部信息;
(9)标的公司提供的财务报表及资料真实反映公司状况,投资完成前经营、
财务等方面无重大不利变化;
(10)标的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未违反承诺与保证;
(11)标的公司及创始股东向本轮投资方交付交割证明等交易文件。
本轮投资方向标的公司投资 13,722,126.93 元人民币,认购标的公司 12.3797 万
股新股。
交割前经营承诺:标的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按过往惯例正常经营。
交割前行为限制:未经本轮投资方同意,标的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不得实施以下
行为:
(1)修改公司章程;
(2)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更;
(3)开展对外投资、并购、处置重要资产/商誉,或为重要资产设置抵押、质
押等第三方权利;
(4)因本次交易外的原因变更股权、股份或注册资本;
(5)主动与关键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6)发生非日常经营且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财务状况、经营结果变动,或遭
受重大损失;
(7)非日常经营且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权利负担处置、付款义务清偿;
(8)撤销/放弃业务相关资质许可,或从事导致资质许可被吊销的行为;
(9)其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行为。
未经山东威达书面许可,标的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在营销宣传等活动中,使用
本轮投资方名
称、商号使用
资相关的信息;同时需确保其他交易方发布相关信息前,取得山东威达同意。
(1)标的公司持续遵守适用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的相关要求;
(2)标的公司取得并持续维持业务所需的全部政府批准、许可、资质;
(3)标的公司需按规编制、提交税务申报表,并按时缴纳交割前后的到期税
款;
(4)标的公司创始股东应全职工作,任职期间及离职后 2 年内,不得从事同
业竞争业务或在竞争实体担任相关职务;
(5)标的公司应建立投资方认可的财务内控制度,不得存在账外收支、资金
占用、商业贿赂等内控问题。
违约方应对守约方的损失给予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由此导致守约方向第三方支
付的损害赔偿费、守约方为追究违约方责任发生的差旅食宿费和由司法部门、
行政机关和其他专业机构收取的诉讼费、保全费(含担保费)、仲裁费、查询
费、资料复印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认证费、律师费等)。
(1)经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2)违约方发生违约行为并在守约方向违约方发出要求更正的书面通知之日
除本协议;
(3)因不可抗力,造成协议无法履行。
五、股东协议的主要内容
序号 条款类型 主要内容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科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属
司
(1)增减标的公司注册资本;
(2)变更标的公司组织形式;
(3)处置标的公司持有的其他公司股权/股份(含转让、质押等方式);
(4)发行证券、开展股权融资及承担相关义务;
(5)修改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
(6)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及变更利润分配政策;
(7) 实施合并、兼并、分立、重组等导致重大资产转移或控制权变更的交易;
(8)批准/修改年度财务预算、业务发展计划;决定经营方针与投资计划;
(9)变更董事会人数或职权;
股东会审议事 (10)终止或实质性变更当前业务;
项 (11)审议批准上市方案;
(12)与关联方发生预算外 50 万元以上日常交易或所有预算外非日常交易;
(13)从事可能损害投资方及非管理层股东权利的行为;
(14)批准/修改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制度,确定激励股权发放价格;
(15)公司破产、重组、解散、清算;
(16)提起可能变更股东权利、义务、持股比例的诉讼/仲裁等法律程序;
(17)变更投资方股东权利;
(18)为股东、实际控制人或第三方提供担保(经股东会同意除外);
(19)标的公司业务范围、性质、主营业务等发生重大变化;
(20)处理知识产权/无形资产相关事宜;对外出租、转让经营权等;
(21)增减、修改或删除子公司股东协议/章程中涉及投资方利益的条款;
(22)变更股东权利义务、稀释股东所有权/表决权/收益权比例的行为;
(23)股东会决定的对标的公司经营、资产、财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一年内单项/累计超年度预算 20%的资本性支出或负债;
(2)单项/累计 750 万-2000 万(不含)的股权/资产收购(超 2000 万需走股东
会流程);
(3)单项/累计 750 万(含)-2000 万(不含)的财产/业务处置(含出售、租
赁、设担保等,超 2000 万需走股东会流程);
(4)制定知识产权/无形资产处置、受让、使用方案;对外出租/转让/托管标的
公司经营权;
(5)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及薪酬确定;
(6)提起标的超 200 万的诉讼/仲裁,或就超 200 万争议达成和解;
(7)开展投机性互换、期货、期权、证券交易、委托理财及金融衍生品交易;
(8)设立注册资本超 100 万的子公司/合资/合伙企业或对外投资;批准/重大修
改发展计划与年度预算;
(9)制定标的公司新融资计划;
董事会审议事 (10)股息分配或变更股息政策;
项 (11)设立、修改、变更及授予员工期权或类似股权激励计划;
(12)向外部拆借资金;承担非经营性债务;
(13)为第三方提供贷款/担保(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 1000 万内担保/贷款除外)
;
(14)连续 12 个月内超 500 万的非日常经营交易;
(15)变更或终止主营业务;
(16)购买超 200 万不动产;租赁年化租金 200 万不动产(日常办公/生产经
营且年租金≤50 万的租赁除外);
(17)聘用解聘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会计制度;
(18)每月单项/合计超年度预 30 万的开支;
(19)制定标的公司合并、分立、破产、重组、解散、清算方案;
(20)单项/合计超 750 万的日常关联交易;所有非日常关联交易及关联方资金
占用;
(21)超出年度预算的关联交易;
(22)签订标的超标的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的合同。
投资方可行使的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股份数额为限制转股人拟转让股权/股份的
本数÷享有优先购买且拟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所持有的公司注册资本数。
投资方可行使的共同出售权的股权/股份数额为限制转股人拟转让股权/股份的
数额与下述共同出售比例的乘积:共同出售比例=投资方所持有的公司注册资
本数÷(享有共同出售权且拟行使共同出售权的股东所持有的公司注册资本数
+限制转股人所持有的公司注册资本数)。
标的公司以任何形式进行新的股权融资(不包括经投资方同意的目标公司的员
工激励计划),投资方有权按所持股权/股份比例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认购权。
如后续以增资方式投资标的公司的新投资者根据某种协议或者安排(不包括经
投资方同意的员工激励计划或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兼并、合并、收购或其他类似
的业务事件而发行的用于代替现金支付的融资企业股权/股份)导致其最终投资
价格低于投资方认购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价格的,投资方有权以书面通知
的形式要求公司和/或实际控制人于标的公司增发新股前择一履行如下义务:
(1)实际控制人应当向投资方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股份=投资方增资金额÷加
权平均股权/股份价格-投资方增资认购股权/股份。
(2)现金补偿=投资方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股份数量×(投资方增资的每股股
权/股份价格-加权平均股权/股份价格)。
优先顺序:D+轮、D 轮、C 轮、B3 轮、B2 轮、B1 轮、A 轮、天使轮
D+轮投资完成后,除本协议另有订明外,如标的公司给予现有股东或者将来新
自动享有该等权利。
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D+轮投资方有权要求标的公司和/或实际控制人回购
D+轮投资方所持有的部分或全部 D+轮股权/股份:
(1)2027 年 12 月 31 日前未递交上市申请/递交后 1 年内未完成合格上市,且
未被≥20 亿美元估值的合格第三方并购;
(2)政策/监管原因导致标的公司业务无法正常开展;
(3)创始股东失信/故意不当行为对标的公司或投资方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创始股东重大违约、违法或存在重大个人诚信问题;
(5)标的公司/创始股东重大误导/虚假陈述,严重影响投资方利益或未如实完
(6)未经投资方同意,曹宇男或孙恺离职;
(7)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违反非竞争承诺,造成标的公司严重损失;
(8)未经投资方同意,曹宇男转让股权导致丧失实际控制人地位;
(9)创始股东隐瞒关联方或利用关联方从事损害子公司利益的交易/担保;
(10)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故意隐瞒事实、违背/无法实现承诺,严重损害公
司/投资方权益或导致无法上市;
(11)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其他重大违法/不利情形,严重损害权益或导
致无法上市;
(12)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明确或以行为表明不进行/无法实施上市计划;
(13)核心产品被最终认定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导致营收同比下降≥50%(严
重影响定义);
(14)其他非创始股东要求回购退出;
(15)实际控制人/标的公司故意严重违反交易文件任一承诺;
(16)实际控制人/公司严重违反交易文件,且未在投资方书面补救通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补救。
回购价格:(1)上述 1-3、9、12、13 按年复利 10%计算利息及未支付的股息
或红利;(2)上述 14,以其他非创始股东要求的利率和前述利率孰高为准;
(3)上述 4-8、10、11、15、16 按年复利 12%计算利息及支付的股息或红利。
优先顺序:D+轮、D 轮、C 轮、B3 轮、B2 轮、B1 轮、A 轮、天使轮
若标的公司发生任何清算事件,D+轮投资方优先于其他各股东获得清算财产的
分配。D+轮投资方有权获得的财产的金额为:(1)其为 D+轮投资所支付的投
资款的 100%;(2)D+轮投资款按照年回报率 10%(复利)计算的金额;及(3)
标的公司已宣布但未分配的股息或红利。
如一方的违约行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则违约方应对守约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包括但不限于由此导致守约方向第三方支付的损害赔偿费、守约方为追究违
讼费、保全费(含担保费)、仲裁费、查询费、资料复印费、鉴定费、评估费、
公证费、认证费、律师费等)。
六、本次增资的定价依据及定价政策
经公司与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估值以标的公司 D+轮融资交割前的股本
结构为参考,即投前 30 亿人民币的估值。基于该增资估值,公司以 13,722,126.93 元人民币认
购标的公司新增 12.3797 万股股份(对应标的公司 12.3797 万元的注册资本),占本次增资后的
标的公司股本总额的 0.4440%。
本次交易严格遵循了自愿平等、公平、合法的原则,经各方审慎评估、协商后确定交易对价,
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七、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资是基于公司对机器人产业发展的前瞻性共识以及公司多元化战略发展等原因,
在全面投资分析基础上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标的公司 0.7825%的股份。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按持有股权比例获取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八、风险提示
变化、市场竞争加剧、技术更新换代、市场开拓受阻、成本管控不力、经营管理不善等不利情况,
可能导致其盈利水平不达预期,从而导致标的公司持续亏损,公司本次投资效果不达预期的风险。
的估值水平以及市场同类可比公司的近期融资估值。一级市场估值受投资者情绪、行业热度、资
金供给等因素影响较大,具有一定周期性波动特征。当前估值参考了特定市场环境下的交易价格,
若未来市场对行业的估值基准发生调整,可能对公司投资账面价值产生影响。参考估值隐含了市
场对标的公司技术成功商业化、未来收入增长及盈利能力的积极预期,这些预期的实现取决于技
术迭代、市场开拓、成本控制等多重因素,若任何一环未达预期,可能会导致其内在价值与当前
估值存在差异。
本次增资无法按计划推进,进而造成本次交易无法进行或无法实现原交易目的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本次对外增资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