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2 证券简称:伟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7
转债代码:118055 转债简称:伟测转债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
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于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的范畴,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
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因
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前次日常关联交易执行遵循自愿、有偿和公平的商业原则,履行了相关决策
程序,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日常经
营所需,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定价公平合理,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
为:公司 2025 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遵循了平等、自愿、
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有积极的影响,属于公司正
常经营行为,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开、公正、合理地协商交
易价格。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陈凯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 截至 2025 年 11 月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
交易 关联人 30 日实际发生金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
金额(新增后)
类别 额(未经审计) 原因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 主 要由 于 第四 季 度
份有限公司 交易仍在进行中,且
向关
预 计金 额 是基 于 可
联人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
提供 份有限公司
所作估算,实际发生
劳务
核芯互联科技(青岛) 额 将根 据 经营 进 展
有限公司
合计 4,900.00 3,965.83 —
备注:公司将于 2025 年年度报告中同步披露公司 2025 年度全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三)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截至 2025
预计金额
关联 年 11 月 30 占同类
交易 关联人 日实际发生 业务比
预计金额 务比例 际发生金
类别 金额(未经 例
额差异较
审计)
大的原因
普冉半导体(上海)
向 关 股份有限公司
联 人 中微半导体(深圳)
提 供 股份有限公司
易仍在进
劳务 核芯互联科技(青
岛)有限公司
合计 4,900.00 4.99% 3,965.83 4.04% —
备注:同类业务占比基数为 2024 年数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法定代表人 王楠
注册资本 14,804.9102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6 年 1 月 4 日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银冬路 20 弄 8 号地下 1 层、地下 2 层、地
住所及主要办公地点
下 3 层、2 层、3 层、4 层、5 层
半导体、集成电路及相关产品的开发、设计、销售,网络科技、计
算机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
主营业务
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 王楠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2025 年三季度
务数据(万元)(未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27,264.35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3,330.7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904.92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陈凯担任普冉股份的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第 15.1 条第(十五)款对上市公司关联人的认定。
(3)履约能力分析:普冉股份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具有良好的
履约能力。
(1)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 杨勇
注册资本 40,036.5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1-06-22
住所及主要办公地点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三路 91 号景兴海上大厦 2101
集成电路、计算机软件产品、电子及电子相关产品的设计、技术开
主营业务 发与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
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实际控制人 周彦、杨勇、周飞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2025 年三季度
务数据(万元)(未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04,574.36
经审计) 营业收入 77,301.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228.81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陈凯担任中微半导的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第 15.1 条第(十五)款对上市公司关联人的认定。
(3)履约能力分析:中微半导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具有良好的
履约能力。
(1)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核芯互联科技(青岛)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胡康桥
注册资本 3,302.9955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8-12-07
住所及主要办公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科苑纬一路 1 号 D2 楼 2701
主要股东 胡康桥、许兰涛、青岛炎焱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
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软件开发;集成电路销售;电子元器件
主营业务
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
统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
公开资料未披露上述关联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要财务数据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陈凯担任核芯互联的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第 15.1 条第(十五)款对上市公司关联人的认定。
(3)履约能力分析:核芯互联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具有良好的
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均系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
生的日常经营行为,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与上述关
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提供集成电路测试相关业务的服务内容、交货、付款、验收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协议有效期至 2027 年 5 月 12 日,若届时双方未订立新合同,则该合同继续有效。
伟测”)与普冉股份签署了《测试服务合同》,就南京伟测为普冉股份提供晶圆测
试、芯片成品测试过程中的服务内容、交货、付款、验收等事项进行了约定,协
议有效期至 2028 年 6 月 9 日,若届时双方未订立新合同,则该合同继续有效。
提供晶圆测试、芯片成品测试过程中的服务内容、交货、付款、验收等事项进行
了约定,协议有效期至 2027 年 2 月 20 日,若合同期限届满前 30 日内双方未以
书面形式终止本合同或订立新合同,则本合同有效期自动延续,每次自动延期 1
年。
伟测”)与核芯互联签署了《测试服务合同》,就无锡伟测为核芯互联提供晶圆测
试、芯片成品测试过程中的服务内容、交货、付款、验收等事项进行了约定,协
议有效期至 2026 年 8 月 13 日,若合同期限届满前 30 日内双方未以书面形式终
止本合同或订立新合同,则本合同继续有效。
除已签署合同外,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按照业务实际开展情况与相
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关联交易协议或执行具体的业务订单。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交易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为正常的生产经营所
需。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
相互独立,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合理确定。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的交易行为
能够充分利用双方的产业优势,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
伟测科技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伟测科技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6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