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体系,充分发挥
薪酬的激励与约束作用,吸引、保留和激励核心人才,保障
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管理除遵循本制度外,还需符合上市公司监管相关规
定。
第三条 基本原则
要求,确保薪酬管理合规有序。
撑公司经营目标实现。
员工贡献,保障内部公平与外部竞争力。
进、约束落后的效果。
保薪酬支出的合理性与可持续性。
第二章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第四条 工资总额是指公司在一定时期内,以货币形式
直接支付给全体员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基本薪酬、绩效
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及各类津贴、补贴等。
第五条 工资总额主要依据以下因素综合确定:
财务数据为核心指标;
第六条 审批与调整流程
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薪酬计发的核心依据。
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
的,应当披露原因;若市场环境、行业薪酬水平发生重大变
化,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薪酬调整建议,按程序审议通
过后执行。
第三章 薪酬结构
第七条 普通员工薪酬结构
普通员工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津贴补贴三部分
组成:
素确定,按月固定发放;
钩,依据考核等级确定发放金额;
贴等,按公司统一标准发放。
第八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
- 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
励收入等构成。基本薪酬固定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半年度、
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
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若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
股票期权等中长期激励计划,公司董事可按规定参与,具体
按相关激励计划执行。
-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
施,不参与绩效薪酬分配,同时公司承担其履职过程中产生
的合理费用(如差旅费、会议费等)。
- 薪酬构成: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
- 基本薪酬:根据岗位层级、职责范围核定,固定发放。
- 绩效薪酬:与经营业绩(营收、利润等)及个人考核
结果挂钩,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
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 中长期激励:若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等长
期激励计划,高级管理人员可按规定参与,具体按相关激励
计划执行。
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
财务数据开展。
第四章 绩效考核
第九条 考核对象与周期
的考核由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
考核方式,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半年度、年度考核为主。
第十条 考核指标与标准
解制定,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指标、业务指标、管理指标及社
会责任指标等;
别考核阈值,确保考核的客观性与可操作性。
第十一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以经审计的
财务数据为核心依据,结合公司战略目标完成情况、行业对
标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评价结果作为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
励收入确定与支付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薪酬发放
第十二条 发放时间与方式
他合规形式支付至员工个人;
支付,并确定一定比例在年度报告披露及绩效评价完成后发
放;中长期激励收入按激励计划约定的时间和条件发放。
第十三条 公司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代扣代缴
员工薪酬相关的个人所得税。
第六章 薪酬止付与追索
第十四条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司可暂停支付相关
员工薪酬:
的;
的;
正在接受责任认定的;
第十五条 薪酬追索情形与流程
(1)员工因个人原因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从其
未发放薪酬中追索相应赔偿;
(2)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或中长期激励收入发
放后,发现绩效评价所依据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或因履职过错导致公司重大损失的,
公司有权依法追索已发放的相应薪酬;
(3)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的薪酬追索情
形。
出追索申请,附相关证据材料,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管理层
审批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追索需经董事会薪酬考核
委员会审议)
,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实施追索。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 2026 年 1 月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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