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研股份: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26 17: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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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602    证券简称:超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2
           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研股份”)战略发展规划,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经验及资源优势,加快
推动公司产业布局优化,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广东粤财中瀛新兴
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
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基金”),合伙企业拟募集资金
人民币 10 亿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人民币 5,000 万
元,占比 5%。
公司(以下简称“粤财中垠”)、中银资本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银资本”)、广东省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广东产业发展基金”)、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资
产”)、东莞松山湖产业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松山湖
产投母基金”)共同签署了《广东粤财中瀛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
投后管理重大事项及合伙人认为需投委会审议的事项作出决策。投资委员会由 7
名委员 1 名无表决权的外部观察员组成。任何投资委员会决议经 5 名及以上委员
同意方可通过。其中,超研股份有权推荐 1 名投资委员会委员。超研股份对基金
拟投资标的没有一票否决权。超研股份本次投资不存在对合伙企业实施控制或共
同控制的情形,亦不存在对合伙企业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在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合作方介绍
  名称:粤财中垠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 年 9 月 7 日
  注册地: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一街 1 号 411 房 4-R19
  法定代表人:胡希
  控股股东: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人民政府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与境内合资)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接受股权投资基金委托,从事投资管理(公开证券市场买卖除外)
及相关咨询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履行登记备案说明:粤财中垠 2014 年 4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登记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01080。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粤财中垠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名称:中银资本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 年 9 月 30 日
  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 110 号 8 层 102 室
  法定代表人:杨军
  控股股东: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企业管理;企
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履行登记备案说明:中银资本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登记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69352。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中银资本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名称:广东省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25 年 8 月 26 日
  注册地: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 588 号 306 室之四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东粤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人民政府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1,001,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履行登记备案说明:广东产业发展基金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备案为股权投资基金,基金编号 SBFY17,基金管理人为广东粤财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广东产业发展基金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
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
致行动关系,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名称: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 年 11 月 16 日
 注册地: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2 号 1 幢 402 至 1302
 法定代表人:王晓明
 控股股东: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45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以债转股为目的收购银行对企业的债权,将债权转为股权
并对股权进行管理;(二)对于未能转股的债权进行重组、转让和处置;(三)
以债转股为目的投资企业股权,由企业将股权投资资金全部用于偿还现有债权;
(四)依法依规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发行私募资产管理产品支持实施债转
股;(五)发行金融债券;(六)通过债券回购、同业拆借、同业借款等方式融
入资金;(七)对自营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必要的投资管理,自营资金可以开展
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购买国债或其他固定收益类证券等业务,募集资金使用应
当符合资金募集约定用途;
           (八)与债转股业务相关的财务顾问和咨询业务;
                                (九)
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中银资产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名称:东莞松山湖产业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25 年 9 月 30 日
 注册地: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智路 3 号 1 栋 41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东莞松山湖科学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东莞松山湖科学城投资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25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
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履行登记备案说明:松山湖产投母基金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在中国基金业
协会备案为股权投资基金,基金编号 SBHJ54,基金管理人为东莞松山湖科学城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松山湖产投母基金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
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
致行动关系,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三、拟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协会备案。合伙企业完成登记设立后,将及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行业规定等履行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程序。
  四、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资项目,为合伙人获取长期投资回报。
合伙人
                   名称           认缴金额(万元)    认缴占比
 类型
GP1    粤财中垠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100      0.10%
GP2      中银资本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100      0.10%
 LP    广东省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9,900    49.90%
 LP         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29,900    29.90%
 LP    东莞松山湖产业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000    15.00%
 LP       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5,000     5.00%
              合计                  100,000   100.00%
第二期、第三期的实缴出资比例分别为各合伙人认缴金额的 20%、40%、40%。
      本协议签订后,管理人将向全体合伙人发出首次缴付出资通知。首次缴付出
资通知中列明的首期出资的提款日期为首次交割日。首次出资缴付之后,管理人
可根据投资的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向其他合伙人发出后续的缴付出资通知,要求
该等合伙人缴付其余各期出资。
记,取得的营业执照所载明的期限。合伙企业可根据协议的约定提前解散或终止。
      合伙企业作为基金的运作期限为八年,包括“投资期”和“退出期”。在合
伙企业存续期限内,自首次交割日起之后的五年为合伙企业投资期。
      合伙企业的退出期为投资期届满次日至合伙企业运作期限届满之日,经全体
合伙人协商一致,可延长合伙企业的退出期,每次可延长 1 年,最多可延长 2
次。
议约定转让给其他投资者、上市后转让、被投资企业回购或有利于投资增值的其
他退出方式实现投资变现。
企业。
  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委员会,投资委员会负责对合伙企业的投资、退出、投后
管理重大事项及合伙人认为需投委会审议的事项作出决策。投资委员会由 7 名委
员 1 名无表决权的外部观察员组成。任何投资委员会决议经 5 名及以上委员同意
方可通过。
  (1)现金分配
  合伙企业在因投资收入、临时投资收益、费用收入等产生的任何现金后,应
首先扣除承担合伙企业费用、债务或责任所需款项,并扣除执行事务合伙人 1
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或合伙企业经营的需要独立决定保留的用以支付或承担合
伙费用和其他义务所需款项,形成“可分配现金”。
  合伙企业取得的可分配现金 30 日内按以下顺序分配:
  (a)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全体合伙人,直至其依本项累计分配的金额各
自达到其在合伙企业中的累计实缴出资;
  (b)如有余额,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各合伙人,直至各合伙人就上述第
(a)项金额获得年化单利百分之六(6%/年)的回报,计算期间自各合伙人每期
出资实际缴付至合伙企业账户之日起至相应出资被各合伙人收回之日止;
  (c)如有余额(超额收益),超额收益的 80%在各合伙人之间按各合伙人实
缴比例进行分配,剩余 20%在普通合伙人 1、普通合伙人 2 之间按 6:4 予以分配。
  (2)非现金分配
  若合伙企业存在非现金资产的,基金管理人应尽最大可能将所有非现金资产
进行变现。如涉及非现金分配的标的,经合伙人会议审议同意进行非现金分配后,
按照《合伙协议》第 4.1 条约定的原则,在视同转换为现金的基础上根据第 4.1
条约定的原则和 4.2 条约定的顺序进行计算并分配。
  在需要对非现金资产进行分配时,所分配的非现金资产的价值将由执行事务
合伙人 1 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合理确定并经持有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五分之四
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或由两名执行事务合伙人共同选定的具有相关资质的独立第
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确认,相关费用计入合伙企业费用,由合伙企业承担。对于除
可公开交易证券以外的其他非现金收入,执行事务合伙人 1 应尽商业上的合理努
力帮助变现或执行经合伙人大会批准的解决方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基金旨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利用专业投资机构的
投资经验,通过专业化投资管理团队,及时把握投资机会,布局符合公司发展战
略的项目,降低投资风险,实现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本次投资基金,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业务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价值。本次投资基金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
司正常的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投资周期较长,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
的、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而致使基金总体收益水平存在不确定的风险;本
次投资事项尚需进行工商登记、基金备案等,具体实施情况(包括合伙企业的名
称、注册地址等)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伙企业经营管理状况,以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合伙
企业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业,合伙企业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在会计处理方面,将根据财政部《企业
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理人员均不参与基金份额的认购,亦不在基金中任职。
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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