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 铜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9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铜陵市峰华电子有
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全
资子公司——铜陵市峰华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华电子”)100%股权,本
次公开挂牌征集的受让方为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赛科技”),
双方已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铜陵市峰华电子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委托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峰华电子 100%股权,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铜陵市峰华电子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
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46)。
易合同,现将本次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晶片的研发、制造、销售,智能装备、仪器的研发、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
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83,132.02 81,810.56
负债总额 32,447.37 30,774.83
净资产 50,684.65 51,035.73
营业收入 42,615.85 52,521.93
净利润 795.94 592.37
晶赛科技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管、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关联关系,也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的情况。
二、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甲方(转让方):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铜陵市峰华电子有限公司 100%股权。
甲、乙双方同意以在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的公开挂牌结果人民币 1 元为本次
标的的转让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
的转让价格,将转让价款人民币 1 元支付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本合
同生效且乙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安徽省产
权交易中心将全部转让价款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标的企业尚欠甲方经豁免后的借款 41,871,700.00 元,乙方须代标的企业偿还该
借款,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不低于欠款的
率向甲方支付延期还款期间的利息。逾期未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而未
付款项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合同所称“过渡期”是指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割日期间。过渡期内,与合
同项下产权交易标的相关的盈利或亏损由乙方按持股比例依法享有和承担。甲、
乙双方共同配合,在乙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甲方配合其
办理转让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在取得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产权
交易凭证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督促标的企业完成交割,乙方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
合。
交纳。
三、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减少亏损业务对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优化业务结
构,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
司将不再持有峰华电子股权,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股权转让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的市场原则,参考独立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定价公允、合理,不存
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业务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规则及合同约定,配合晶赛科技办理股权转让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