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梅河口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三达
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达膜”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就三达
膜纳米过滤膜材料制备及成套膜设备制造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梅河口募投项目”)
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10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三达
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5
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347 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金净额为人民币 145,024.6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11 月 12 日全部到
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9)第 350ZA0041 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
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产
线项目
纳米过滤膜材料制备及成套膜设
备制造基地项目
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
与生产项目
合计: 141,000.00 141,000.00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调整梅河口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并将剩余
募集资金专户监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调整“纳米过滤膜材料制备及成套膜设
备制造基地项目”实施内容,并同意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27,713.33 万
元(含利息收入,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具体以项目实际节余金额为准)增设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进行专户监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会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 2023 年 11 月 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调整梅河口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
金专户监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听取及审议通过了《关于梅河口募投项目进展的议案》,公
司计划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将“纳米过滤膜材料制备及成套膜设备制造基地
项目”达到可投产状态。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均同意该议案,公司监事会及保荐
机构出具了相关意见。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告编号:2024-035)。
(www.sse.com.cn)的《关于梅河口募投项目进展的公告》
次会议,会议听取及审议通过了《关于梅河口募投项目进展的议案》,公司募投
项目“纳米过滤膜材料制备及成套膜设备制造基地项目”生产制造基地机加工生
产线已组装调试完成,公司预计该生产基地于 2025 年 12 月前取得相关证照并投
产。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均同意该议案,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意见。
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已于 2025 年 1 月 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梅河口募投项目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目前该项目建设完成率大致为 95%,仅剩下 5#钢结构厂房的部分消防工程
等设施尚未完工。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表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发行名称 201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总额 152,416.22
募集资金净额 145,024.66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19 年 11 月 12 日
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 1,197.90
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占比 0.83%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改变募集资金金额
□取消或者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类型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实施新项目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其他:____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前募投项目 变更后募投项目
是否已变
截止公告 是否
更募投项 拟投入
实施主 实施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承 日计划累 已投入金 实施主 实施 项目拟投入 构成
项目名称 目,含部 项目名称 募集资
体 地点 额 诺投资总额 计投资金 额 体 地点 总金额 关联
分变更 金金额
额 交易
(如有)
纳米过滤 纳米过滤
梅河口 梅河口
膜材料制 吉林 膜材料制 吉林
新三达 新三达
备及成套 省梅 备及成套 省梅
膜技术 10,732.66 10,732.66 9,534.76 9,534.76 是 膜技术 10,732.66 0.00 否
膜设备制 河口 膜设备制 河口
有限公 有限公
造基地项 市 造基地项 市
司 司
目 目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按照公司 201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招股说明书中的募投项目安排,以及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调整梅河口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
金专户监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调整“纳米过滤膜材料制备及成套膜设备制
造基地项目”实施内容,并同意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27,713.33 万元
(含利息收入,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具体以项目实际节余金额为准)增设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进行专户监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2
日,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招股说明书 变更调整后 截至 2025 年 12 截至 2025 年
序
项目名称 中计划投资 拟投资总金 月 2 日已签订合 12 月 2 日实际
号
金额 额 同待支付金额 投入金额
项目总投资 36,000.00 10,732.66 1,197.90 9,534.76
单位:万元
截止2025年12月 截止2025年12
预计结余募集
募集资金拟投 2日已使用募集 月2日利息及理
项目名称 资金的金额
资总额(A) 资金支出金额 财收益(扣除
(D=A-B+C)
(B) 手续费)(C)
纳米过滤膜材料
制备及成套膜设 10,732.66 9,534.76 245.81 1,443.71
备制造基地项目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公司原计划该项目于 2025 年 12 月投产运行,由于项目总包单位自身持续的
债务问题使得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缓慢,导致该项目尚无法按照原计划投产运行。
因工程总包单位自身债务问题,公司考虑到募投项目专用资金支付的特殊性及从
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决定将该项目移出募投项目管理,该项目剩余未支付款项
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支付,改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后期公司将通过当地政府主导
的协商谈判解除与项目总包方合同,并视情况升级相应的应对措施。
四、本次梅河口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审议程序
于梅河口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议案》,同意将梅河口募投项目剩余的未实施
的部分改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全体董事均同意了该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
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一
致同意该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并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梅河口募投项目原计划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达到可使用状态,截至目
前由于项目总包单位自身持续的债务问题使得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缓慢,导致该项
目尚无法按照原计划投产运行;因考虑到募投项目专用资金支付的特殊性及预先
支付一定费用给总包方后是否能够组织有效施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从生产
经营的实际出发决定将该项目移出募投项目管理,该项目剩余未支付款项不再使
用募集资金支付,改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具有合理性;本次梅河口募投项目实
施方式变更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
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梅河口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梅河口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海波 陈国潮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