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9 证券简称:惠城环保 公告编号:2025-111
债券代码:123118 债券简称:惠城转债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22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3.5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33,97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153.77 万元后(不含税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 29,821.2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
第 ZG11501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
金专户,并与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8 号)同意,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000.00 万元,
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登记费及
材料制作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778.42 万元(不含税)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221.58 万元。上述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出具了信
会师报字【2021】第 ZG11716 号《验资报告》。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当时有效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
(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9 年 6 月 11 日,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及子公司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
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九江分行新晨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公司已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中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设立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
议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当时有效
的《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
行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
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募集
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募投项目“3 万吨/年 FCC 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
及利用项目”、 “4 万吨/年 FCC 催
“1 万吨/年工业固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化新材料项目(一阶段)”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同意对上述
项目进行结项。公司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
“3 万吨/年 FCC 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
生产经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项目”、“4 万吨/年 FCC 催化新材料项目(一阶段)”募集资金均已划转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账户状态
中国工商银行青岛 3 万吨/年 FCC 催化
行 生及利用项目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1 万 吨/ 年 工 业固 废
支行 项目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
补充营运资金及偿
还银行贷款
区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4 万吨/年 FCC 催化
岸新区分行 段)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账户状态
中国工商银行青岛 3 万吨/年 FCC 催化
行 生及利用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4 万吨/年 FCC 催化
岸新区分行 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含利息及
理财收益)全部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中,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
于近日办理了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本次注销的账户对应的《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四、报备文件
银行销户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