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2 证券简称:湘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6
债券代码:127060 债券简称:湘佳转债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及部分
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
实施主体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14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 64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
为人民币 64,000.00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净额为 63,046.35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已对前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
〔2022〕2-8 号)。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相关商业银
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根据《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64,000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20
日,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入募 调整后投入 已累计投入 结余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集资金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金余额
一、1,350 万羽优质鸡标准化养殖基地项目
新铺镇千斤塔畜禽标
准化养殖基地二分场
石门县夹山镇汉丰村
占家湾鸡场
夹山镇栗山村张家山
鸡场
小计 29,900.00 29,900.00 19,102.27 11,198.61
二、1 万头种猪养殖基地项目
太平镇滚子坪畜禽种
苗基地
太平镇天心园畜禽种
苗基地
小计 19,200.00 19,200.00 11,778.28 7,677.29
三、补充流动资金 14,900.00 13,946.35 13,966.03* 0
合计 64,000.00 63,046.35 44,846.58 18,875.90
注:已累计投入金额大于调整后投入募集资金系由于项目利息收入投入项目
导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9,060.18 万元,结余
募集资金余额为 18,875.90 万元,差额 184.28 万元系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所致。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
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资金需
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25年12月19日将上述实际用于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5亿元人民币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
期限未超过12个月。该事项已于2025年12月23日公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变更情况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计划和战略发展规划,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实施进度及内部
资源整合需求,提升整体运营效率与协同效应,结合公司对优质鸡标准化养殖基
地的布局规划,在项目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1350 万羽
优质鸡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中的“夹山镇浮坪村鸡场”的实施地点和实施
主体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变更实施地点 变更实施主体
项目名称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新铺镇千斤塔畜禽
标准化养殖基地二 未变更 未变更 未变更 未变更
分场
羽优质 石门县夹山镇汉丰
未变更 未变更 未变更 未变更
鸡标准 村占家湾鸡场
化养殖 夹山镇栗山村张家
基地建 未变更 未变更 未变更 未变更
山鸡场
设项目
广西壮族自 湖南湘佳牧
石门县夹山 广西湘佳牧
夹山镇浮坪村鸡场 治区浦北县 业股份有限
镇浮坪村 业有限公司
石埇镇 公司
广西湘佳牧业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广西湘佳牧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4-10-09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浦北县县城工业区(工贸小区南孵化基地 8 楼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涂毅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722MAE0CY3BXQ
家禽屠宰;家禽饲养;种畜禽生产;种畜禽经营;牲畜饲养;活禽销售;
牲畜屠宰;饲料生产;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兽药经
营;农作物种子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肥料生产;
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农副产品销售;牲畜销售;农产品
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
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鲜肉批发;鲜肉零售;新鲜
经营范围
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鲜蛋零售;鲜蛋批发;水产品批发;水产品
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复合
微生物肥料研发;肥料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国内
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
目);香料作物种植;食品添加剂销售;蔬菜种植;低温仓储(不含危
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在上市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变更,或者仅涉及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不视为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方式、募集资
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
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调整前预计项 本次调整后预计项目
项目名称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状态日期 日期
夹山镇栗山村张家山鸡场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夹山镇浮坪村鸡场(注)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太平镇滚子坪畜禽种苗基地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12 月 31 日
注:“夹山镇浮坪村鸡场”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已变更,下同。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本次募投项目在前期虽然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由于宏观环境因素影
响时间较长,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场地建设、设备购置等各方面均受到了一
定制约,且养殖行业处于低迷周期,项目整体进度放缓,加之“夹山镇浮坪村鸡
场”在实施过程中变更了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因而上述项目预计无法在原定计
划内完成建设。
为了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全面、稳步推进,公司拟将募投
项目“1,350 万羽优质鸡标准化养殖基地项目”中的“夹山镇栗山村张家山鸡场”、
“夹山镇浮坪村鸡场”和“1 万头种猪养殖基地项目”中的“太平镇滚子坪畜禽
种苗基地”的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变更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
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变更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
据行业发展情况及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公司募集资
金的用途和投资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若因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变更使
实际投入超出募集资金,超出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本次调整有利于公司优
化资源配置,增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核查,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和市场实际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根本利益,
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公司调整
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
投项目之一“1350 万羽优质鸡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中的“夹山镇浮坪村
鸡场”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进行变更,同意募投项目“1,350万羽优质鸡标准
化养殖基地项目”中的“夹山镇栗山村张家山鸡场”、“夹山镇浮坪村鸡场”和
“1万头种猪养殖基地项目”中的“太平镇滚子坪畜禽种苗基地”延期。公司对
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合理调度和
科学安排,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
战略要求。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
施主体事项及本次募投项目“1,350万羽优质鸡标准化养殖基地项目”中的“夹
山镇栗山村张家山鸡场”、“夹山镇浮坪村鸡场”和“1万头种猪养殖基地项目”
中的“太平镇滚子坪畜禽种苗基地”延期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及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