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3 证券简称:生益电子 公告编号:2025-084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保障回购股份方案顺利实施,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42.47 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 144.36 元/股(含);
? 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决议将该议案提交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5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
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回购股份的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披露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5-023)、2025 年 5 月 14 日披露的《生
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
编号:2025-030)。
由于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及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生益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若公司
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
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2.77 元/股(含),2025 年半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2.47 元/股(含)。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5 日、2025 年 10 月 11 日披露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2)、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 2025 年半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二、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具体情况
近期,受资本市场行情及公司股价变化等情况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已超出回
购股份方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
将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42.47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44.36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决
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
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本次回购完
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三、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是结合资本市场行情和公
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相应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不会
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
和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化或者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 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方案回购价格上限由
不超过人民币 42.47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44.36 元/股(含),调整
后的回购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除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 其他事项
如果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则存在本次回购
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
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