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调整投资规模,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
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机构”)作为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司太立”、“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司太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调整投
资规模,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发行名称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 934,979,955.00 元
募集资金净额 927,792,434.85 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4 年 5 月 30 日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调整后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实际使 节余募集资金金
结项名称 结项时间
承诺使用金额 用金额 额
年产 1,550 吨非离子型 CT 造影
剂系列原料药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25,000.00 25,000.00 -
节余募集资金合计金额 23.17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相应金额 ?补流,23.17 万元
注1:鉴于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
额。公司根据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告编号:2024-038)
注2:上述“募集资金余额”为截至2025年12月25日募集资金节余余额(含利息收
入净额),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余额为准。
注3:上述累计投入金额为公司初步统计金额,具体金额以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记载金额为准。
(二)募投项目结项及调整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550吨非离子型CT造影剂系列原料药项目” 计划投资
总额180,423.51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67,779.24万元(调整后),截至2025
年12月25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67,963.09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节余募集资金
金额23.17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占募集资金净额比例低于5%。
募投项目规划实现年产1550吨非离子型CT造影剂系列原料药。项目分两期
实施。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成一期规划中:1400吨/年碘海
醇水解物、200吨/年碘克沙醇、100吨/年碘普罗胺,配套的溶剂回收车间、可利
用物料回收车间和碘回收车间、检测大楼、控制楼、甲类仓库、罐区、危废仓库、
综合仓库、动力车间、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消防水池及泵房、初期雨
水池及事故应急池、门卫室等。其中,碘克沙醇车间已通过GMP符合性检查,
碘海醇水解物车间及碘普罗胺车间已完成试生产备案。余下一期二阶段及二期生
产线尚未建设,拟终止建设。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和结项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是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受到宏观环
境、市场变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整体建设不及预期。
公司碘造影剂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碘,碘的价格直接影响到原材料的采购及
成本。2022年初以来,由于全球经济下行等因素上游碘扩产受限,各下游应用产
业需求持续增长,我国碘进口价格快速上涨。碘价长期持续保持在较高水平,下
降不及预期,公司主要产品的利润空间收缩,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短期内继续完成募投项目全部投资公司将承受较大的资金压力并可能进一步影
响公司盈利水平。
我国碘进口价格变动情况见下图所示:
单位:美元/kg
近几年,国家带量采购政策持续推进,国内造影剂终端市场发生较大变化,
碘佛醇制剂、碘普罗胺制剂、碘美普尔制剂市场规模持续提升,且上游原料药供
给有限。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由子公司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实施的
“年产400吨碘海醇、200吨碘帕醇项目”已建成投产,其中碘海醇车间已通过国
内GMP符合性检查,并通过欧盟及日本GMP检查,碘帕醇车间已通过欧盟GMP
检查;由子公司江西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300吨碘佛醇、5吨钆贝葡
胺造影剂原料药项目”已完成试生产备案,其中碘佛醇车间正在同步推进国内
GMP符合性检查及欧盟GMP检查工作。同时,公司基于原十八车间、十三车间
(东)进行技改,自筹资金建成“年产70吨非离子型CT造影剂系列原料药项目”,
用于共线生产碘佛醇及碘美普尔原料药,其中碘美普尔已通过国内GMP符合性
检查。
基于公司及子公司已建成产能及市场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碘海醇、碘帕
醇、碘美普尔、碘佛醇产能基本能满足下游客户需求,公司将基于上述产能,以
不同生产主体向客户提供相应原料药产品,以满足客户细分需求。
综上,基于对当前市场环境的考虑,并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以
及未来发展战略,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经过审慎研究,拟对募投
项目已建成项目进行结项,并终止一期二阶段及二期生产线的建设。公司将密切
关注市场的供需结构变化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自筹)资金适时另行建
设。
三、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投资规模,终止一期二阶段及二期生产线建设,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3.17万元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当日余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或其他授权人士在本次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实施完毕后,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
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的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经股东会审议。公司募集
资金已按计划投入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调整投资规模,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
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调整投资规模,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调整投资规模,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戴嘉鑫 何 欢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