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
第四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作为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的成员,根据《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第四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2024年度业绩考核达标,157名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均为
“合格”及以上,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四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全部成就;
我们同意公司为157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四个限售期合计
委员签名:
张永炬: 张 莉: 章卡鹏: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