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旺达: 关于子公司与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固态电池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25 20: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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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欣>2025-102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与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固态电池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协议”)系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欣旺达动力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旺达动力”或“子公司”)和中伟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伟股份”)就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而签署的协议,属于双方
合作意愿和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具体合作项目的合同签署、项目实施进度和执
行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不确定性。
他相关说明”。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双方合作概述
力与中伟股份于2025年12月25日签署《固态电池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基于双方
在战略合作方面的互补性和兼容性,为充分发挥双方技术、工程、资源、产线及
产能等方面优势,实现合作共赢,达成双方利益最大化,旨在建立深层次的战略
合作关系共同开发固态电池应用系列的新能源电池材料,推动固态电池应用系列
新能源电池材料的产业化实施。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无需提交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要求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额,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
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690314383681D
  成立日期:2014年9月15日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104,225.385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贵州省铜仁市大龙经济开发区2号干道与1号干道交汇处
  法定代表人:邓伟明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
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新
材料、电池及新能源的研发、生产、加工与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销售液氨、氨水)
  根据《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伟股份不属于公司及
欣旺达动力关联方,与公司、欣旺达动力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
合作不构成关联交易。
  最近三年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及子公司与中伟股份未发生类似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中伟股份是致力于驱动新材料全价值链在新能源、半导体、
电子信息、生命科学等新兴领域的上市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中伟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固态电池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子公司欣旺达动力与中伟股份签订的《固态电池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主
要内容如下:
     甲方:欣旺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合作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合作发展”的原则,围绕
各自发展战略,在前驱体产品技术开发,产品供应、正极材料开发及全球产能布
局等领域开展全方位的战略合作,充分发挥双方技术、工程、资源、产线及产能
优势实现合作共赢,达成双方利益最大化。
  合作双方将共同致力于开发满足未来固态电池性能需求的新型正极材料前
驱体。乙方将依托其在三元材料前驱体方面的深厚积累,与甲方深度合作,目标
是开发出具有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和长循环寿命的正极材料前驱体,以满足固
态电池在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等领域的应用需求。
  甲方将依托其在锂离子电池、固态电池方面的深厚研发和制造技术积累,基
于乙方提供的新型正极材料前驱体,开发高能量密度、高安全的固态电池正极材
料及固态电池,以满足固态电池在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等领域的商业化应用需
求。
  材料开发的基础上,合作双方将进一步探讨产业化合作模式。乙方将利用其
在材料生产和加工方面的优势,与甲方共同推动固态电池材料的产业化进程。
有效交流机制,互相传递国内外行业相关信息,确定合作方向及重大合作研发事
项,了解合作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向双方高层领导提交合作进展情况报告和有关建
议,推动解决合作中需协调事宜。
合作,待实质推进后另行签署购销合同、加工合同和购销订单等,进一步明确各
方职责。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相关合同约定,维护彼此合法权益。
方利益。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
年,如需延期,双方将根据实际合作情况续签本协议。
     四、本次签订《固态电池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欣旺达动力与中伟股份签署本协议有利于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
战略合作关系,发挥双方在各自领域的市场和技术优势,形成业务协同效应。通
过联合开发新型正极材料前驱体,直接应对固态电池在能量密度、安全性和循环
寿命方面的核心技术挑战,对公司固态电池的研发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发展
战略,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研发技术能力、综合竞争力,共同推进新能源产业
链的发展。
     五、风险提示
     固态电池为未来重要发展方向,但固态电池产业化存在不确定性。本次签订
的《固态电池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意向性文件,本协议
不涉及具体金额且涉及的具体事项尚未实施,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
务状况的具体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
时披露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序号            协议名称           披露日期        进展情况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浙
      的《战略合作协议》
      欣旺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签署的《固态电池战略合
      作框架协议》
级管理人员持股未发生变动;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为 2025 年 9 月 17 日至 2026 年
励对象,其本次可行权数量为 3.2 万份,如在行权期内行权则会导致股份变动。
除此之外,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
到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在未来三个
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七、备查文件
池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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