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纳千成: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25 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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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百纳千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
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北京百纳千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的方式直接及间接合计取得厦门众联世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联
世纪”)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
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
公司 100%股权、厦门鼎创世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财产份额、众联
世纪 64.15%股份,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
关报批事项;公司已在《北京百纳千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已经履行及尚需
履行的审批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公司 100%股权、厦门鼎创世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财产份额、众联
世纪 64.15%股份。在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标的资产不存在出资
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交易对方已经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
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
股权,众联世纪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将合法拥有标的资产,能实际控
制标的资产生产经营,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
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
大不利变化;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
独立性,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
公平的关联交易。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
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北京百纳千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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