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百纳千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北京百纳千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的方式直接及间接合计取得厦门众联世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联
世纪”)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分析,认为公司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以下情形:
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
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
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为。
综上,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北京百纳千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