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882 股票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5-089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融资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孙公司融资并为其提供担保
董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固态电池材料项目的议
案》,同意孙公司金龙羽新能源(惠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东新能源”)
在惠州新材料产业园内投资建设固态电池关键材料量产线项目(以下简称“惠
东材料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 12 亿元。该投资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截至目前,惠东材料项目处于施工建设阶段。
通过了《关于孙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
惠东材料项目建设资金需求,顺利推进建设工作,惠东新能源拟向银行申请项
目贷款,总额度不超过 8.5 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 10 年,贷款专项用于惠东
材料项目的开发建设(包含工程建设、设备购置、铺底流动资金等项目建设必
要开支),并以其名下自有资产进行抵押担保。同时,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
郑有水先生为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控股子公司金龙羽新能源(深圳)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能源”)为项目贷款提供股权质押及连带责任保
证。项目贷款额度、期限、用途、担保方式等以银行实际批复及最终签署的相
关协议为准。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惠
东材料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提款等事宜,授
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公司财务部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二)控股子公司融资并为其提供担保
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
足运营资金需求,控股子公司深圳新能源拟与金融或商业租赁机构开展售后回
租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不超过 3 年,公司及实际控
制人郑有水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深
圳新能源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额度内办理提款等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
经理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公司财务部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一
成立日期:2025 年 2 月 18 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白花镇长塘村新平大道 3689 号科创楼 6 楼
法定代表人:郑有水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主营业务:固态电池关键材料的生产与销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411.00
负债总额 5.43
净资产 13,405.57
资产负债率 0.04%
项目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90.03
净利润 -94.43
及抵押事项(不含为本次项目贷款提供的抵押);近十二个月内诉讼与仲裁涉
及金额为 0 元。
(二)被担保人二
成立日期:2024 年 3 月 1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水径社区吉华路 288 号金龙羽工业园 2
号办公楼 1101
法定代表人:郑有水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主营业务:固态电池及其关键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91.67%,深圳市赛瑞比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9,537.10 28,353.35
负债总额 644.28 13,267.59
净资产 18,892.82 15,085.76
资产负债率 3.30% 46.79%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19 274.64
利润总额 -2,107.40 -3,810.35
净利润 -2,107.18 -3,807.06
及抵押事项(不含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的抵押);近十二个月内诉讼与仲
裁涉及金额为 0 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项目贷款及担保事项、融资租赁及担保事项尚未签订相关协议,具体
贷款/融资额度、期限、用途、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
银行、金融或商业租赁机构在审议批准的额度内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协议
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一)孙公司融资并为其提供担保
董事会认为,固态电池及其关键材料是公司布局和重点发展的业务板块,
惠东新能源作为惠东材料项目的实施主体,以其自有资产进行抵押申请项目贷
款,同时由相关主体提供相应担保,有利于惠东新能源合理利用项目贷款优势,
进一步推动固态电池关键材料研究成果的产业化,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本次被担保对象惠东新能源运营正常,信用状况良好,系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主体。公司能够控制被担保对象的经营管理,有效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
本次项目贷款及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被担
保对象未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控股子公司融资并为其提供担保
董事会认为,固态电池及其关键材料是公司布局和重点发展的业务板块,
深圳新能源作为该业务板块的统筹主体,根据实际需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同
时由相关主体提供相应担保,有利于深圳新能源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
满足运营资金需求。
本次被担保对象深圳新能源运营正常,信用状况良好,系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主体。公司持有被担保对象 91.67%股权,实际控制被担保对象的经营管
理及决策,能够有效管控担保风险,故其他股东深圳市赛瑞比投资企业(有限
合伙)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未设置反担保。
本次融资租赁及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被担保对象未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经批准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公司 对外担保 总余额为 88,557.0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
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