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4 证券简称:宋城演艺 公告编号:2025-077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
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
币 2 亿元(含本数),具体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按
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8,333,333 股至
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
(公告编号:2025-070)、
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78)。
《回购报告书》
公司将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
予以实施。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上述回购股份事项完成后,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
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
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
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
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箱、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城演艺证券部,邮编 310008
联系人:李竹青
联系电话:0571-87091255
电子邮箱:sczq@songcn.com
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信函发出后请与公司联系人电话确认;以电子邮件方式
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
特此公告。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