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48 证券简称:锡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1
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锡华科技”)于
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
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的拟投入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不足部分公司将
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解决。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102 号)核准,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0,00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10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101,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92,576.5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5]第 ZF11323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存
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的拟投入金额,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
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金额 拟投入金额
风电核心装备研发中心及
产业化项目(一期)
风力发电机主齿轮箱关键
核心零部件研发项目
合计 149,784.26 149,784.26 92,576.57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调整是基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募投
项目的拟投入金额,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
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于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进行调整。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的调整是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
于原计划募投项目的拟投入金额,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
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符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
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的事项。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
资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议决议》
整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