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华科技: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25 19: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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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48    证券简称:锡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3
       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产品的产品
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
收益凭证等)。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
资行为。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
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
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
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102 号)核准,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0,00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10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101,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92,576.5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5]第 ZF11323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存放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的拟投入金额,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
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调整前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号                                拟投入金额        金拟投入金额
    风电核心装备研发中心
    及产业化项目(一期)
    风力发电机主齿轮箱关
    键核心零部件研发项目
        合计         149,784.26    149,784.26    92,576.57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
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
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
股东利益。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
置的情形。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并为公
司、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
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
等)。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
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适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
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
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
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
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
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
发展。
  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
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
回报。
  五、风险控制措施
  (一)现金管理风险
  尽管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
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
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
过 5.0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
使用。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
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
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人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议决议》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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