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5 证券简称:艾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5-069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25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由于公司董事长LI-MOU ZHENG先生因公外出不能主持本次会议,由半数
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阮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8人,代表股份153,020,783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9.110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09,103,6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85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2人,代表股
份43,917,0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24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7人,代表股份65,319,167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6.69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
人,代表股份43,917,0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24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605,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399%;反
对11,382,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386%;弃权3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903,6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17.4261%;弃权3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4%。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619,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491%;反
对11,368,4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94%;弃权3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917,8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17.4045%;弃权3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4%。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628,2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549%;反
对11,357,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23%;弃权3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228%。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926,6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17.3879%;弃权3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4%。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615,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465%;反
对11,370,4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307%;弃权3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228%。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913,8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17.4075%;弃权3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4%。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614,6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460%;反
对11,367,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89%;弃权38,3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251%。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913,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17.4034%;弃权38,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7%。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531,2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915%;反
对11,449,5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824%;弃权39,9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261%。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829,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17.5286%;弃权39,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2%。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617,2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477%;反
对11,367,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89%;弃权3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234%。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915,6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17.4034%;弃权3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8%。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621,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504%;反
对11,363,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63%;弃权3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233%。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919,8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17.3973%;弃权3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5%。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173,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64%;反
对806,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70%;弃权40,6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265%。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472,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2%。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628,0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548%;反
对11,356,9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18%;弃权3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234%。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926,4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17.3869%;弃权3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8%。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188,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58%;反
对786,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38%;弃权46,5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304%。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486,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指派江志君律师、梁玥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
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