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公告编号:2025-041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5日(星期四)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533号深圳直升机场公司会议室。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董事会。
公司董事长张坚先生。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19 人,代表股份 241,491,388 股,占公司有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31.1292% 。 其 中 : 通 过 现 场 投 票 的 股 东 2 人 , 代 表 股 份
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18 人,代表股份 7,371,914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0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人,代表股份 6,725,2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69%。
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议案审议表决情
况具体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0,516,3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63%;
反对 782,5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40%;弃权 19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7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96,9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13%。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0,535,2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41%;
反对 757,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36%;弃权 19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8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6,415,813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6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吕丹丹、李静
(三)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