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科工: 华电科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25 19: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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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科工            公告编号:临2025-053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已不在公司任职的 10 名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261,800 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
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公司对 146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对应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         注销股份数量(股)               注销日期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2025 年 9 月 11 日,
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8 月 23 日、2025 年 9 月 12 日在《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
人程序,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
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4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示期已满 45 日,公司未收到相关债权人要求
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
退休、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
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当年已达到可解除
限售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可解除限售的部分可在离职之日起
的半年内解除限售,尚未达到可解除限售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
不再解除限售,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
销,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变更。”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八章的相关规定:“因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不达标、或个人层面考核导致激励对象当期全部或部分未能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
司按照授予价格和回购时市价孰低值回购处理”。
   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肖东玉、高星江、秦长荣、
李波、李立香、高运已退休;袁新勇、白建明、熊书海、石鑫因岗位
调动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
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
予协议书,公司有权将上述共计 156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因已不在公司任职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肖东玉、高星
江、秦长荣、李波、李立香、高运、袁新勇、白建明、熊书海、石鑫
等 10 人,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261,800 股;本次因第三个解除限
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 146 人,拟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3,236,800 股。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涉及 156 人,合计拟回购注销
限制性股票 3,498,600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
性股票 0 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
B885499774),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了对前述 156 名激
励对象持有的 3,498,6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预计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完成注销。本
次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将 由 1,165,722,300 股 减 少 至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498,600           -3,498,600               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162,223,700                    0   1,162,223,700
   股份合计          1,165,722,300           -3,498,600   1,162,223,700
  四、回购注销后公司相关股东持股比例变化
  因上述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导致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电科工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科工集团”)在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的
情况下,持股比例由 62.88%被动增加至 63.07%,触及权益变动 1%整
数倍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
          变动前持股数 变动前持股 变动后持股数 变动后持股
  股东名称
           量(股)  比例(%)  量(股)  比例(%)
 华电科工集团      733,007,656         62.88      733,007,656       63.07
  注: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五、说明及承诺
  (一)公司董事会说明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
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
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承诺
  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
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
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
法律责任。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露程序。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股
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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