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未来电器”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对未来电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72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00万股,实际
募集资金总额104,96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2,326.62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92,638.38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2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0482 号
《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
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15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 累计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投资进度
金金额 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 累计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投资进度
金金额 金额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
合 计 92,638.38 92,638.38 43,572.92 47.04%
注1:上表中“累计投入金额”未经审计。
注2: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金额、变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长实施期限》
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9,300.00万元增加“低压断路器附件新建项目”投资金额,“低压断
路器附件新建项目”投资资金由41,700.00万元变更为51,000.00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15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51,843.11万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
减手续费净额2,777.65万元),其中48,000.00万元用于投资现金管理产品,余下存放
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843.11万元。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新建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计划的2023年7月延长至2024
年12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新建技
术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计划的2024年12月延长至2025年
四、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满
足结项条件。截至2025年12月15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利息及现金管理
拟使用募集资金 实际投入募集资 预计节余募集资
募投项目名称 收益减手续费净
投资额 金金额 金金额
额
新建技术研发中
心项目
注: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上述项目对应的专项账户以资金转出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
准。
五、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保证项目
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本着节约、合理及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
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压缩了资金支出,形成了资金节
余。此外,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六、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合理配置资金、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募投项目结项
后,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1,475.56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实际节余募集资
金以划转资金日的银行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使用。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注销募集
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
终止。
七、相关审议程序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新
建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未来电器募投项目“新建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
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
机构对未来电器募投项目“新建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部
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秀娟 汪志伟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